【法讯网讯 通讯员 孙英 邢海龙】重庆市长寿区一男子王某与女朋友周某分手后,心有不甘,半夜找周某要个说法。周某的现任男友梁某对此不满,打了王某一拳,激愤中的王某持刀将梁某刺成重伤,5月10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2011年8月11日凌晨3点左右,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长安车来到“碧桂园”员工宿舍,叫出其前女友周某解释感情问题,周某的现任男朋友梁某得知后打电话给王某,双方在电话中争吵起来,相约在“碧桂园”门口见面。当王某持刀走向梁某时,梁某打了王某一拳,王某即持刀刺向梁某腹部,梁某受伤后跑向保安值班亭,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梁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案发当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故意伤害梁某的犯罪事实。
审理中,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王某与梁某达成协议,由王某当庭一次性赔偿梁某经济损失8万元,取得梁某谅解。
长寿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因感情纠纷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其行为亦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