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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胜诉收回红罐王老吉商标,或将追诉赔偿金
作者:刘夏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1172  更新时间:2012/5/14 10:39: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祸起广药高层受贿

    在“重要启事”中,广药还提到,“这一仲裁结果必将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国资流失”正是广药在“商标争夺战”中所坚称,并以此控诉加多宝的重要观点。双方争斗缘起一份关于商标延长许可期限的合同,时任广药集团领导李益民受贿后续签的有效性成为焦点。

    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署合同,约定其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此后,双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延长。

    按照广药方面说法,租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已经于2010年5月份到期,但由于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收到加多宝300余万港元贿赂,又续签10年。2011年12月,双方正式对簿公堂,在380多天后,仲裁结果才最终宣布。

或将追诉赔偿金

    广药集团市场策划部部长、王老吉商标仲裁案普通代理人倪伊东昨日对记者表示,之所以旷日持久,是由于王老吉品牌的复杂性和其影响力巨大。

    据了解,2010年,“王老吉”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品牌价值为1080亿元,成为中国目前第一品牌。从2000年至2011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付给广药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

    广药胜诉后,倪伊东称,将保留向加多宝追诉2010年5月3日起损失的权利。所要求赔偿金额目前内部还在商议中,尚未确定。“会结合生产经营运作情况,以及商标侵权的国际惯例。”

    他还表示,在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收回后,会针对其运营出台新的方案。

    针对上述说法,截至记者发稿,加多宝方面对此未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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