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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子用3万现金买21万假币获刑三年两个月
作者:李东艳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324  更新时间:2012/5/2 9:55:1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新网徐州4月28日电  手机充值店老板李某网络结识一男子后,相约见面时,男子送给李某两张50元面值的假币,在顺利花出假币后,李某用3万元现金购买了网友的21万元假币,回到家中去发现,成沓的假币除了两头中间全部是白纸。27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起借款购买假币案,被告人李某虽用3万元买回一堆白纸,但因其已触犯了刑律,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李某开一家手机充值店,没事的时候爱在网上聊天,2011年4月份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了自称王某的人,王某说自己是菏泽人,做保健品生意,一来二去两人就熟识了。王某出差路过徐州约李某在火车站附近见面,见面后王某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两张50元面值的人民币,对李某说是台湾仿真的假币,让李某用试试,问李某是否考虑做假币生意,李某说害怕不敢做,王某见李某不愿意就回菏泽了。之后李某顺利花出去了那两张50元的假币,后来王某又在网上劝李某,李某正好买房子缺钱,就动心了。

    2011年10月下旬,李某去菏泽找王某谈关于假币的事情,在菏泽见到了王某和一个张姓男子,张某拿了两沓样品让李某看,说是给客户的,并从中抽了几张给李某用,李某问怎么买,张某说大约1:4的对价。李某用这几张假币买了返程的车票,售票站也没查出来,李某就准备做这个生意了。她和王某约好了10月30日下午交易,开始说5万元换20万元,李某说没有那么多钱,王某自愿借2万元给她。30日中午,李某到银行取了3万元现金,下午1点钟到约定地点见到了王某、张某和一个背着包的女子,张某从背包里拿出用透明塑料包封好的一沓假币给李某看,李某看了一下没有问题,他又打开包让李某看,李某数了数包里还有20沓。交易完,双方离开现场。回家后,李某发现所购买的假币竟然是21沓白纸(每沓200张,上下一张为50元人民币的正反面,中间均为白纸),看到自己用3万元换来的白纸,李某顿时傻了眼,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再联系王某,手机里听到就是关机的声音了。2011年11月2日,无奈的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检察机关于2012年2月24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购买,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法院以李某犯购买假币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东艳 王涛 孙冬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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