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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体检查妇科被质疑侵犯隐私
作者:中青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460  更新时间:2012/3/20 9:32: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今年参加公务员考试体检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一位大四女生遇到了尴尬——她被要求填写自己的月经初潮时间和月经周期。

    她表示很难接受这样的询问。“我觉得没有必要知道一个人的月经周期,这跟工作有什么关系呢?难道1号来月经的人比10号来月经的人更有能力?”

    “我觉得挺不舒服。”她对记者回忆起这次体检经历,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当时,医生对她进行了很细的妇科检查,这让她感到“很恶心也很疼”。她说,入职体检应该检查与岗位工作有关的内容,无关的检查应该简化,自己又不是求医的病人。但据了解,很多同学求职时是“人家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没觉得它里面有什么问题”。

    我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将心脏病、血液病、结核病等患者列为不合格对象,淋病、梅毒、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等患者也在此列。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则规定妇科检查的病史搜集包括月经史,“主要询问月经初潮年龄、周期、出血量、持续时间、末次月经时间,有无痛经,白带性状”等。

    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杨占青表示,对男、女生殖器的检查,尤其是现行的过于细致的妇科检查与公务员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他说,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妇科检查的重点检查疾病为性病、恶性肿瘤等。但正常的工作接触不会导致性病的扩散,而且多数性病不影响公务员正常履职,即使是性病中后果较为严重的一种——梅毒,也可通过血液检测发现。

    3月19日,这家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寄送了同一封建议信,建议研究此类检查的必要性,评估其价值,最好取消公务员考试体检中与履职没有直接关系的妇科检查项目。

    负责寄信的该机构性别平等工作负责人武嵘嵘表示,出于非医学目的的生殖器检查,容易伤害女性的尊严,还有可能加重女性求职中的畏惧心理。她认为,除非是出于本人医疗保健目的,否则,涉及女性身体隐私的信息享有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

    对此,性别研究学者、中山大学副教授柯倩婷也指出,很多女性在体检中觉得隐私得不到尊重,但又投诉无门,只能“哑忍”。她认为,公务员考试的体检标准在各行业招聘中具有标杆作用,更应体现“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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