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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涂改车牌2年违法386次 将被罚逾30万元
作者:陶静  文章来源:南方网  点击数258  更新时间:2012/3/15 9:48: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两年违法次数达到386次,涂改车号牌的车主熊某增,日前收到的处罚通知书达到30公分厚,初步统罚款金额将高达30多万元。负责案件的交警表示,处罚单每张是4联,算下来打印1500多张,自己花了3天时间才全部打印整理完。

    12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交警局监控大队通过对车辆违法数据库的排查比对,发现一辆有变造号牌嫌疑疯狂闯红灯的小车,经过对该车行驶的分析,近日交警监控大队组织警力在松岗的新沙路设点查车,将该辆号牌为粤B-XXXFE的比亚迪小车查获。目前,车主熊某增已经被依法行政拘留,其还将面临巨额的交通违法罚款。

    12日上午,交警带着厚厚的一摞处罚通知书到拘留所办理手续要求熊某增签字时,熊某增拿着笔不知何处下手、欲哭无泪,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当时只是图方便,晚上车少就不管不顾。据办理该案件的交警监控大队郭警官说,这些处罚单每张是4联,算下来打印1500多张,他花了3天时间才全部打印整理完,并表示他们将对数据库中的严重违反行为、特别是这类套牌、多次违反不处理的车辆加大排查力度,实施精准打击。

    据了解,该车车主熊某增2010年3月底买了辆比亚迪F0小车,受一些娱乐场所雇佣晚间接送人员上下班,买车还不到一个月就开始变造车辆号牌、实施多种交通违法行为,他将车牌号码的最后一个字母“E”,通过用与车牌颜色一样的胶纸贴为“F”,即将“E”的最下面一横遮挡,然后便在经常驾车的松岗、沙井等地肆无忌惮的闯红灯,在晚间根本不顾红绿灯指示,享受一路的“畅通无阻”。

    仅仅两年的时间里,嫌疑人熊某增就通过这种做法实施的交通违法就达386次,这些情况被监控录像一一记录,其中绝大多数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根据初步计算,车辆在新《特区处罚条例》实施前不到30次违法,其他全部是新《特区处罚条例》实施后产生的,根据新《特区处罚条例》规定,对冲红灯的违法行为前2次处罚500元,第3次后累罚,每次都是1000元,加上“伪造变造车辆号牌”的5万元罚款,初步统计熊某增的罚款金额将高达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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