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3月1日起,实名制退票有了新规定。铁路部门将实名制办法中,“办理退票时,需核实车票及其票面所载明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一致性;票、证一致的方予办理。”修改为:“办理退票时,需核实车票及其票面所载明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一致性;票、证一致的方予办理。”
具体规定如下:
(1)乘车人本人办理的,凭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应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2)代乘车人办理的,凭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没有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凭车票及办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乘车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车站办理时,对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应由系统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识读设备自动读取身份信息;对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自动识读、凭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购票、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应人工核实票、证的一致性。 (周卫申 邵光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