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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老板恶意欠薪并“跑路”获刑1年6个月
作者:郑柱子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点击数274  更新时间:2012/1/9 9:49: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广网深圳1月8日消息(记者  郑柱子) 深圳恶意欠薪的“跑路”老板许时军日前获刑1年6个月,这是深圳首次采取刑事手段对恶意欠薪进行打击。

    深圳市在对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进行的通报中介绍,岁末年初讨薪难这一话题又被广泛关注,因部欠薪逃匿引发的劳动者集体讨薪、上访事件接连出现。深圳市委市政府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从去年9月开始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欠薪问题呈现“三多”特点:一是总量多。截至2011年底,我市停产、关闭、老板欠薪逃匿企业共有353家;二是区域性欠薪逃匿多。特别是宝安、龙岗两区,老板欠薪逃匿现象尤为严重:宝安区43宗,涉及员工4530人,涉及金额3095万;龙岗区100余宗,涉及员工10000多人,涉及金额4000多万;三是因欠薪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多。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以来,全市共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信访案件63宗,环比增长14.5%,同比增长50%。

    据深圳市人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近三年来发生拖欠工资案件较多的行业分别是:制造业占40.2%;建筑业占8.1%;各类服务业占6.6%。总体而言,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仍占较大比重。

    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入刑定罪。日前判决的这起欠薪案是深圳首次采取刑事手段对恶意欠薪进行打击。

  许时军以提前借款付工资为由拿到深圳市鲁强公司35.9万元工程款后,只支付了手下工人部分工资就携款潜逃并挥霍一空。经核算,许时军逃匿时尚欠47名工人工资人民币20.8万余元。案发后,鲁强公司垫付了上述工人工资。2011年8月许时军被羁押,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许时军仍拒不支付,9月8日许时军被刑事拘留,9月16日被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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