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李想洋)2011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在集宁南火车站附近的某旅店内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倒卖火车票案,缴获251张火车票,涉案价值达42520元。
站前旅店:卖的“商品”不一般
从2011年12月中旬,乌兰察布市集宁南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兼营超市的站前旅店引起了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猎鹰行动”小分队侦查员的注意。侦查员化妆跟随旅客进入这家旅店,发现这里不仅是接待旅客住宿的旅店,还兼营超市生意,靠墙有一组货柜,上面摆着方便面、矿泉水、饮料等百货,细心的侦查员观察到在右面靠门的第二个货柜的货架上,放着几张集宁去往北京的火车票,不时有旅客进来向店主咨询各次火车票的情况。侦察员判断,这个“站前旅店”,很可能是票贩子用超市做掩护,暗中出售火车票的一个窝点。从而,警方对这个旅店超市开始了24小时不间断的盯控。
反复排队:辛苦购票图个啥
集宁南火车站售票厅内,“猎鹰行动”小分队侦察员站在角落里,耐心的观察着每一位购票旅客,不多时,一名留着长头的青年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这名男子已经反复排队四次了,并且每一次排队下来,手中都多了几张火车票。根据经验判断,这名青年很有可能是票贩子。就这样,侦察员死死盯守了他五个小时后,跟随他走出了售票厅。这名反复排队买票的青年围着站前广场绕了几个大圈之后,走进了前文提到的兼营超市的旅店。警方分析,这名青年可能就是旅店货架上火车票的“主人”,他围着站前广场绕圈而不是直接进入旅店的反常举动,就是躲避为了警方的视线。
猎鹰行动:稳、准、狠
随后,经过将近半个月的调查、走访、盯控、摸排,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打票小分队最终掌握了这名男青年王某,利用其父亲开的旅店超市作为掩护,倒卖火车票的证据。12月31日,在新年的前一天上午十时,“猎鹰行动”小分队队员在犯罪嫌疑人王某和购票旅客在旅店超市交易的瞬间,将王某捕获,在货柜上当场查获火车票25张,经过搜查,在厨房冰箱内缴获火车票226张,这251张火车票票面日期是12月31日至2012年1月9日,包括8号、9号35张实名制火车票,票面价值42520元,同时,搜查出身份证29张,身份证复印件31张,笔记本记载的身份证号码21个。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承认了以在车站附近开旅店的便利条件,通过每天反复排队的方式囤积火车票,并加价20-30元出售火车票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身份证是其在施工工地向农民工收集,用来为这些农民工购买火车票。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刑拘,并被列入铁路公安的票贩“黑名单”。
至此,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猎鹰行动”开始后迄今为止的最大一起倒卖火车票案件告破,这起倒卖火车票案件的破获,有力的打击了黄牛党,为实名制售票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为旅客购票出行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截止1月3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破获倒票案件29起,打掉倒票团伙3个,抓获票贩子35人,收缴火车票505张,涉案价值91130人。
案件反思:身份证不可交付陌生人
在这起案件中,引起记者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手中的31张身份证,民警提醒,个人的身份证原件要是交给了陌生人,除了个人信息泄露外,对方还可冒用身份办理各种银行卡、手机卡或各种证件等,将会对身份证主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购票旅客一定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