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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因维稳停止处罚违规医院,监督员实名披露
作者:王怡波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1225  更新时间:2011/12/6 10:07:59  文章录入:muna888  责任编辑:海波

尚存多项违法行为

  除了在专业人士看来"草菅人命"的违规手术,"复活"的国泰医院还存在着多种不可思议的违法现象:本应消失的计划生育科还堂而皇之地存在;本应摘掉的 "二级妇产医院"的帽子仍然戴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在去年10月28日就过期,到现在居然未补办,并且从未停止过相关业务……

  12月1日,记者在国泰医院看到,崭新的导诊牌上,清楚地标记着,本应被撤销的"计划生育科"在二楼。而且,不仅牌子在,10月8日之后,国泰医院还开展了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执业活动。

  在厦门某管理咨询公司工作的小陈,10月11日在国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小陈证实,她总共花了3400元,其中医保报了1700元,手术用了1000元,为她手术的是一名男医生。

  "根据有关规定,计划生育科是二级妇产医院的必设科室。因此,国泰医院已不具备去年刚刚升级的‘二级妇产专科医院’的许可条件。"郑幼卿告诉记者,根据 法律,应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后再让它重新申请一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然而,国泰医院连计划生育科都照旧营业,注销、重新申请执业许可证更 是难上加难。

  记者调查发现,国泰医院甚至连接生等妇产医院的基本执业资格都没有它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早于去年10月28日到期。按照规定,到期后,国泰医院应该重新申请该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执业活动。

  去年10月29日,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便对国泰医院发过一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上面明确说明,国泰医院不得开展助产技术(二级)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活动。

  据郑幼卿介绍,此后,国泰医院提交过一次申请,当时持有母婴证的医生只有两名,不够开展助产技术(二级)的许可条件。因此,卫生监督所并未为其核发新的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来,国泰医院干脆就不再申请,凭着那一张已经过期的许可证,一直开展相关执业活动,直至今天。

  2011年11月23日,厦门市卫生局又专门下发《关于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国泰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禁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要求于"2011年12月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厦门因维稳停止处罚一违规医院 监督员实名披露

  如果不是束手无策,郑幼卿不会选择在媒体上公开露面,把自己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作为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监督员,郑幼卿与在她看来涉嫌“医疗欺诈”的厦门国泰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国泰医院)较量了一年。几经波折,这家民营医院一度被厦门市卫生局吊销执业许可证。然而几个月后,它又通过行政复议让人疑惑不解地“起死回生”。

  在这场始于2010年10月的斗争中,她和同事一次次触碰到难以置信的违法行为,一次次信心满满地去履行监督员的职责,之后却一次次见识了一家小小的民营医院背后惊人的能量。

  “我很不甘心,现在我要把自己掌握的事实在媒体上实名揭露,当然,会有危险,但我不怕。”12月1日,满脸倦容的郑幼卿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自己在执法中遭遇的一切时,她的疲倦被飞快的语速和坚定的眼神一扫而光。

  这叫我们以后怎么执法

  不止一个人当面劝郑幼卿,不要这么“幼稚”。

  郑幼卿说:“如果不会耍滑、变通,人家肯定要说你‘幼稚’;但如果不这么‘幼稚’,我觉得对不起良心。”

  2010年10月,厦门市卫生局根据福建省信访局、中央纪委转来的国泰医院内部员工举报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后交由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因举报内容有涉及行贿相关人员等情况,此前并不负责监管国泰医院的郑幼卿,被指定为该案的主办人员。

  “在之后的办案和行政复议过程中,我有了从未有过的经历,看到国泰医院异乎寻常的大胆违法和无视监管,而某些领导颠倒是非、无视事实和法律,甚至强行保护违法医院。”郑幼卿说。

  刚接手国泰医院案时,就有人告诉郑幼卿,“肯定吊不了国泰的证”。

  “我不相信。我查处案件不看背景,而是看违法事实,法律规定达到哪个处罚程度就进行怎样的处罚。”郑幼卿已经记不清,她接到过多少患者对国泰医院的投诉件。从一开始,她的态度就十分坚决,“我觉得在厦门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总不能说它有严重违法情况你还放纵它。”

  铁证如山之下,今年7月4日,厦门市卫生局对国泰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的资格。

  然而,这之后的事件走向完全超出了郑幼卿的预计。先是国泰医院无视吊证的处罚,依旧公开营业,然后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被一纸决定书停止执行。最终,国泰医院通过行政复议成功地撤销吊证处罚。

  “一家机构这么违法而且如此嚣张,法律规定违法所得达到3000元就吊证,它违法所得是四十几万元;使用无证人员两名就可以吊证,它达到9名。这到头来还吊不了证,你说我们以后怎么执法?”在厦门市政府法制局,为了行政复议的决定,郑幼卿甚至与法制局领导当面叫板,丝毫不让步。

  “曾有领导说我,郑幼卿向来都是法律第一、领导第二。他说这句话我也觉得没错,我确实这么做的,因为我毕竟是执法者。”郑幼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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