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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破获一起拐卖婴儿案
作者:李想洋 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1  更新时间:2011/10/31 13:02: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李想洋 马超)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乘警支队以在1483次列车上查获的1起收买被拐卖儿童案为线索,经过缜密侦查、细审深挖,成功侦破一起拐卖儿童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成功解救被拐婴儿1名。

    2011年10月17日12时许,包头公安处值乘的由南昌开往包头的1483次列车运行至北京西站至沙城站间时,乘警在7号车厢55号、60号座席处,发现一对中年男女神色慌张,遂上前盘查,结果查出了一起拐卖儿童案。

据悉,犯罪嫌疑人邢某、肖某于2011年10月15日从湖北省黄石市花9000人民币元购买一个出生不足月的女婴,准备带回山西省怀仁县做养女,在火车上看见警察本想躲避,然而却没能逃过铁警的“火眼金睛”。

   获悉案情后,局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包头铁路公安处树立专案经营意识,务必抓好延伸侦查,力争扩大战果,除恶务尽。同时迅速组成“10.17”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侦工作,顺线抓捕拐卖婴儿的涉案人员,查清婴儿的亲生父母。

    专案组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方面对已抓获嫌疑人开展审查深挖,进一步扩大战果,另一方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待,专案组赶赴湖北省大冶市茗山乡开展侦查工作,抓捕其上线。2011年10月21日10时许,专案组在湖北省大冶市先后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成功抓获。10月23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顺利带回包头。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待了为帮其姨哥邢某联系抱养女婴,收取邢某人民币9000元后,将其中8000元交给犯罪嫌疑人陈某,让其联系具体收买事宜,同时自留人民币1000元作为劳务费;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1年10月16日从女婴家里以收养为由将女婴抱走后,将女婴交给犯罪嫌疑人王某。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邢某、肖某已被包头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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