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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严惩“老赖”高消费 邓建国头等舱被拘
作者:毛一竹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589  更新时间:2011/10/17 15:43: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日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知名投资人邓建国在广州白云机场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带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市中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与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利用“限制高消费令”让拒不执行的“老赖”寸步难行。

广州市中院介绍,10月15日7时40分许,在一趟前往济南的航班的头等舱内,一名身穿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被广州市中院的办案人员请下飞机。这名乘客就是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知名投资人邓建国。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拘留决定书》,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法事实,对其拘留15天。新华社发

广州法院执行联动严惩“老赖”高消费

  法讯网据新华网讯(记者毛一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市中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与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利用“限制高消费令”让拒不执行的“老赖”寸步难行。

  广州市中院介绍,10月15日7时40分许,在一趟前往济南的航班的头等舱内,一名身穿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被广州市中院的办案人员请下飞机。这名乘客就是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知名投资人邓建国。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拘留决定书》,以其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法事实,对其拘留15天。

  广州市中院经办法官介绍,2007年,邓建国因拍摄电视剧欠下黄某300多万元债务。2008年,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支付欠款。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09年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黄某本息250万元、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一直未理会,黄某遂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广州市中院介绍,法院受理案件后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邓建国在各个银行的存款仅有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这部分存款,发放给申请人,并对其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而巨星影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早被变更为邓凯,邓建国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还一再恶意躲避,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办酒席等高消费行为。

  广州市中院介绍,被拘留后,邓建国向经办法官表示愿意先还10万元,其余欠款与债权人商量后再还清。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工作人员在邓建国包内还发现了两张最近刷卡消费逾万元的小票,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针对这一司法解释,广州市大人通过《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形成了以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机构、国土房管、车管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使拒不履行债务的成本越来越高,严厉打击了“老赖”的生存空间。

  广州市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符锐兰介绍,今年5月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后,已对10多人采取边控、限高、拘留等强制措施,搜查、冻结、扣押2719次,135件执行案的当事人主动提出和解、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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