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河南省灵宝市川口司法所“四项措施”提高队伍素质
作者:员淑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9  更新时间:2011/9/14 10:35: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员淑丽)今年以来,河南省灵宝市川口司法所不断调整和转变工作方法,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通过以下四项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更好的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川口司法所狠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政治及业务学习,每天个人自学2个小时,坚持收看两个节目,今日说法及法律讲堂,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感、社会洞察力及法律法规的知识水平,从而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勤动脑筋,勇于实践。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不断去摸索总结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积累工作经验,并能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从而增强自身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川口乡的和谐稳定打下基础。
    三、敢说敢干善宣传。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着法律宣传的重要任务,为充分发挥这项职能,所里在召开例会时,每个同志都要单独发言,锻炼自己在人多宣传时的胆量,使大家不论在什么场合搞宣传,都能从容应对。并且做到宣传资料随身携带,以便能够为老百姓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

    四、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工作中能够不断探索,用新观念对待问题,新思维方式思考问题,用新措施解决问题。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基层工作中掌握工作主动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