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李磊)假币的流通在当前的社会仍然屡见不鲜,广大群众也是频频发生被骗事件,山东济宁市任城警方通过对假币犯罪案件的调查及在反假币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当前假币“流通”的主要形式做一些粗浅分析。当今的假币犯罪作案手段已经从单一手法向多样化发展,假币“流通”主要形式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以假币大票购物找零“兑换”真币。犯罪分子利用晚上时段商铺内光线暗,通过选择经营者,以大额假币(事先经磁带条处理过的假币,以应付验钞机)购买低价的小商品,找零最终达到使用假币套取真币的目的。
二、利用色诱诈骗将现金掉包换成假币。发生在卖淫嫖娼活动中,犯罪分子在勾搭上好色男之后,带至出租屋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另一名犯罪分子趁其不备将其衣服内的钱全部换成等额或等数量假币。这类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往往利用“从银行取出发放工资得到的假币”作为借口。在公安机关接到该类报警后,苦于受害人因“面子”关系不提供受害原因而无法追查假币来源,虽已达到立案标准,却因假币来源不清难以追查、惩治犯罪分子。
三、非法交易中发现利用假币进行犯罪活动。例如在难以铲除、杜绝的毒品交易、烟草买卖等查获的非法交易犯罪活动中,每天都充斥着大量现金,为了降低犯罪活动的成本,就有不法分子利用假币进行 “黑吃黑”,成为假币“流通”的一个途径。
四、在边远山区中利用买卖牲口、农副产品等交易使用假币。不法分子利用边远山区群众普遍素质较低、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大肆使用假币犯罪,坑害老百姓。如购买山上放牧的猪、牛、羊,半路收购山货等,待群众使用收到的假币时才发现受骗,这时人已无法查找;二是在乡镇赶集天使用,人多事杂,无法及时发现;三是天黑以后到农户家买猪鸡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