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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宁陕林业局长未经审计另谋高就留下违规楼
作者:宋金金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359  更新时间:2011/7/7 15:52:2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按规定,官员调离前必须通过审计。但宁陕县原林业局局长张某却未经审计便另谋高就。他所经手的一座违规楼盘正在建设,并公开对外出售,且相关部门并未阻拦。

留违规楼盘局长被举报

 (百姓生活杂志 记者 宋金金)近日,腾讯大秦网一篇名为《陕西下课检察官实名举报副县级官员》的网帖在各大论坛走红。一位自称是原宁陕县的检察官唐某,实名举报原宁陕县林业局局长,以修建酒店为名,从土地部门套取土地,搞起了房地产开发。

     网帖第四条反映,自2006年下旬至今,在宁陕县森林大酒店筹建办公室主任张某的暗中操纵下,将他人已办理的建房用地手续(县检察院并不知情),后又征用与之相连接成片的集体土地,共计约20亩赠与外地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全免),用作宁陕县森林大酒店和多栋商品房的开发用地,现部分主体已完工,部分商品毛胚房已销售完毕,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系未批先建(五证两书全无)的违法建筑。

 

     6月21日,记者前往宁陕县对网贴反映的这一问题做了调查。当天天空十分阴沉,下着时大时小的雨,四周环绕的山头被云雾笼罩着,记者沿着该县三星路走到最南端来到森林大酒店和“商品楼”的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被铁护栏围着,门外的搅拌机已停止作业,马路边摆放着水泥沙子,森林大酒店的工程已接近尾声,旁边的“商品楼”仍在继续。

   “施工的时候能把人吵死,建设引起的震动让人感觉房子都快裂了。” 施工现场紧挨着旁边的十几家住户。有一人抱怨道:“前几天看了他们(开发商)发的商品房预售宣传单,发现房子手续不全就可以预售,是不是表示开发商和县里的关系不一般?”唐某在网帖中表示,正因为这座违规商品楼未批先建,无相关部门阻拦,他才开始实名举报。

相关领导的态度令人费解

   对此,宁陕县国土局书记解释:“在建的森林大酒店及商品房占地约17亩,这块地以前是一个停车场,划给了城建局,属于城市建设用地,产权属于城建局,他们有使用的权利,我们不便干涉。”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此事的态度同样令人惊讶。该局一高姓副局长理直气壮地对记者说,只要有宣传部门的同意他就无条件配合采访。当记者在当地宣传部的配合下再次与其联系时,却被办公室一彭姓工作人员以“领导下乡去了”为由不接受采访。当记者当日下午再次去该县城建局时,又被其办公室彭姓工作人员告知“领导开会去了,什么时候回来还不一定。”而负责开发该项目的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森林大酒店及商品楼的手续都还在办理中。”知情人表示,“在这件事上城建局肯定有问题,所以才不敢接受记者的采访,这明显是在逃避责任。”

未经审计的秘密

   宁陕,一个山川秀美的地方,是国家重点林业县。然而,近几年却不断涌现出与林业有关的新闻。就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当地一农民向记者反映,宁陕县原林业局张局长于今年4月左右调离至宁陕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任局长,而此人在调离时相关职能部门并未对其进行调离经济责任审计。

   宁陕县审计局办公室曹主任对记者说,他们每年的审计都是接到县组织部的文件后才对具体的单位人员进行审计,原林业张局长在调离时他们并没有接到组织部对其审计的文件,所以没有对其进行调离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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