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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微博“叫冤”:我男友不是王军
作者:陆建銮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307  更新时间:2011/7/6 11:57:5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红十字会、中红博爱、王军、郭美美关系图谱

红十字会、中红博爱、王军、郭美美关系图谱

郭美美微博“叫冤”:我男友不是王军(组图)

郭美美(图来自网络)。

本报讯 昨日,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会长王树培接受央视采访时称,由郭美美牵扯出来的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是由中红博爱公司承办,其账目不走商红会,赚钱与否与商红会无关。而商红会自己的账目,也已十年未受审计。

王树培:商红会非盈利

商业系统红十字因郭美美而备受关注。这个机构全盘运营负责的是中红博爱,两个股东分别为北京王鼎和深圳物华。王鼎的大股东是王彦达,而她的父亲王树民本身就是王鼎的创始人,也是商红会的创始人之一。王树民曾称,他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不是商红会的负责人,商红会账上的钱,我们只开支参加红十字总会活动的差旅费这一项,除此之外,没花过一分钱。虽然当年刻公章的钱都是他出的,但自从公章刻出来,就没归他管过,而商红会的公章一直由会长王树培掌管。虽然二者名字很相似,但二人声称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王树培表示,中红博爱公司是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的承办单位,该活动由红总会主办,商红会协办。到目前为止,中红博爱公司向红会捐赠过5万元的事业发展经费,用于商红会的正常办公支出。总之,红总会是主办,商红会是协办,商红会没有收益,只有捐赠的5万发展经费。王树培称,在做这些项目时,具体经费不走商红会的账户。

既然账目都不走商红会,那么商红会对此的控制力体现在什么地方?慈善项目能不能有商业公司参与进来呢?对商业公司参与慈善事业不能一棍子打死,但是要至少符合三个基本逻辑:需要帮助的人受到帮助;慈善机构获得慈善资源;公司获利以维持慈善项目的运作并接受严格的监督。那么在博爱小站进社区这个活动中,慈善机构获得了什么?它有没有监管的能力?如果商业公司利用红十字会的名义来牟取暴利能不能被发现呢?

王树培对此回应称,目前他们没有掌握这方面的情况。投资方他是商人,如果有些盈利是合情合理的、可以理解的。商红会不是盈利部门,如果有盈利则是违法的。王树培称,他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确实不掌握,“意思是赔了赚了跟我们无关,我反正一分钱没有,你赚了也不给我,赔了也别找我。”

由此可见,王树培实际上没有办法对慈善项目进行控制;也没有办法对参与慈善项目的商业公司进行监管。

商红会十年没审计过

商业红十字会及红十字总会之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关系呢?王树培解释,按照章程和红十字会法的规定,红总会是他们的上级单位,他们是分会,人事、财务都应接受红十字总会的监督和指导。王树培还称,商红会和红十字总会不存在人事任命问题。因为按照章程规定,人事任命由商业红会的理事会来决定。财务上,这些年来因为我们没有接受审计,也从来没有人审计我们。

王树培表示,商红会在人事上和开展活动上需要向红十字总会报批备案。

央视报道称,红总会已邀请审计署的6名成员审计商红会的项目。(记者陆建銮 实习生武宝贵整理)

又讯 (记者陆建銮 实习生廖仕祺) 7月4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开通官方微博,希望公众和媒体能够理性看待郭美美事件。

5日下午5时34分,郭美美微博对“男友王军”的问题做出回应,“我男友是86年的,并非网上传言的那些人,整容女的照片也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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