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我果断放弃用了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拷在派出所,足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水云天”房产项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公司乱收费现象
·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村民反映拆迁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办不理群众举
·捷越联合否认放高利贷,暗地里仍肆
·福建省长乐市竟然还有镇政府强行征
点击TOP(10)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我果断放弃用了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拷在派出所,足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水云天”房产项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公司乱收费现象
·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村民反映拆迁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办不理群众举
·捷越联合否认放高利贷,暗地里仍肆
·福建省长乐市竟然还有镇政府强行征
·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政府罔顾事实强
·《记者观察》的敛财之道,部分地方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中国民声 >> 投诉 >> 正文
梁平县农牧局老干部写给胡总书记、温总理的公开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蒋文贵 点击数:11305 更新时间:2008/7/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梁平县农牧局老干部写给胡总书记、温总理的公开信〗的最新评论:

         2008年书第10次  书总85

    敬爱的胡锦涛总书记:
    敬爱的温家宝总    理:

     您好!您日理万机,实不该打扰。我们是重庆市梁平县农牧局家属院住户们寻找“有权机关”解决轰动拆迁掠夺国产、栽赃陷民等问题的代表,都是为党和国家奉献工作几十年,并年近70或80岁的退休高级农艺(牧)师老农牧业科技工作者、老模范、老党员。因为,梁平“张法”(即时任县长张道华王法)比金刚石硬,独夫民贼,国法靠边,“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刚性法规《信访条例》,成了护官治民的狗屁膏药,使得我们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程序,苦苦找了六年未能找着“有权机关”解决轰动拆迁掠夺国产、栽赃陷民等问题,迫于无奈向您求助,望谅并过问解决。

      我们的请求是:1、明确告知谁是“有权机关”、它在哪里?为什么我们按法定程序,苦苦找了很多年未能找到?2、明确告知我们不服县建委(2007)27号函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先请求县政府复查,半年不理后,再申请市政府解决,市政府不闻不问,现在按程序该向哪个“有权机关”申请复查、解决?

      梁平县“张法”横行,在三峡风商业街建设中轰动拆迁,无偿强拆农牧局房子,掠夺农业事业国产;为了无偿多占院坝,三翻五次歪邪行政,倒打执法,贼喊捉贼,栽赃陷民,出动百多名名警察,制造骇人“3·7”事件。冤民为捍卫党的纯洁,维护法制尊严,讨还清白,讨回国产,从2002年开始上书要求摘民黑锅,退赔国产,不复不理。逼得冤民马不停蹄上书信访五年,近百次数千分,打印、邮资耗费万多元,其结果:是对是错,是理还是不理,均无一言半语之示。信访时间之长,次数之多,耗费之大,效果之特奇,创达了吉尼斯信访水平。2007年因有记者介入,为了搪塞,指使县建委、国土局于11月17日作了歪曲事实的答复和以错掩错的处理。其事实过程因张道华一伙造假十个有多,少则万言也难以说清(有根有据的事实是21世纪梁平县太爷品质优劣的铁证,我们打算将他们无耻捏造撒谎的事例,编印成册,留作历史鉴戒,册名未定),不赘述。2008年4月25日《健康导报》刊载记者瑞丰《重庆市梁平县:修建商业街强拆房屋老局长信访6年难获答复》一文,作了扼要说明,随此报告呈上。

      重庆梁平县人民西路48号农牧局家属院住户们,不服梁平县建委 国土房管局〔2007〕27号函的处理意见,根据梁平县建委(2007)27号函称:“信访人如对本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和《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的规定,家属院住户们于2007年11月28日挂号邮呈《信访复查申请书》,(《查询邮件回单》:“已在2007年12月1日妥投:由县政府门卫谢友成签收”)请求县人民政府复查。在收到复查请求后,已七个多月了,不闻不问,音讯两无。其间于2月26日、3月7日、4月16日、5月6日、5月26日、6月25日先后六次咨询,金口不开,缘由何在?县政府顽固奉行张法,在粪胀的泥坑里越陷越深,被落得一个粪胀政府的美名值吗?无奈申请市法制办:对县政府的潜规则复查意见:即以默认不语的卑劣手法维持两行政机关27号函的处理意见,进行行政复议。市政府通知书称:“你们提出的复议请求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你们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向有权机关申请解决(注:未说县政府是不是有权机关、申请县政府复查当否?未说县政府半年不复,是不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潜规则复查意见、该与不该?未说县政府不复后可向哪个有权机关申请解决)”。我们理会市法制办说的“有权机关”就是县政府的上级政府机关,又于5月1日挂号邮呈书面申请书,请求重庆市人民政府解决(《国内挂号信函收据》0059 3377 2 50),至今已两个多月,仍是音讯两无。梁平张法压国法灭公理,老百姓打不可,杀不能,找不到有权机关是谁、在哪里?悲愤填膺,实难容忍。

      按《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有: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等合法权益,均遭非法侵害,投诉6年毫无着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指示是空文。”梁平张法把“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信访条例》作为护官的工具,戏弄百姓的狗屁膏药,混帐至极,可恶至极。

      梁平县政府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正误与否、是否受理,一是“五年不复”,二是在有记者介入后,指使县建委随心所欲,歪曲事实乱答复,以错掩错处理等违背客观事实,歪邪行政,倒打执法,继续栽赃陷民。对信访人的复查请求,以默认不语潜规则复查意见替代书面复查意见的卑劣手法维持两行政机关的答复和处理,更阴险更恶劣更严重侵犯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应负《信访条例》第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的:“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的;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等法律责任,应由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赔偿因县党政官爷们乱作为、不作为侵权和造成吉尼斯信访的精神、经济损失。六年事实证明:因为张法遮天,又有哪个敢追究梁平县党政官爷胡作非为的法律责任呢?《信访条例》对官的约束是假,对老百姓制裁是真。

      按照县建委答复和处理意见的吩咐及《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请县政府复查,符合法定程序,县政府已七个多月不理不睬,申请重庆市政府解决,已两个多月,当否无复。谁是“有权机关”、它在哪里?是“丰都”“阴天子”呢,还是联合国?把官司打到“丰都”“阴天子”或联合国那里,能讨回公道、公理吗?!敬请胡总书记、温总理告诉我们“有权机关”是谁、在哪里?并过问解决,伸张正义,维护法制尊严,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扫除张法的恶劣影响,找回共产党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 的本色本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恢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血肉关系,为感为幸!

      梁平县农牧局家属院:蒋文贵 李朝明 李文成 谢朝万 熊岳 王步云 汪伯禄
           二 0 0 八 年 七 月 七 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