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我果断放弃用了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拷在派出所,足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水云天”房产项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公司乱收费现象
·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村民反映拆迁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办不理群众举
·捷越联合否认放高利贷,暗地里仍肆
·福建省长乐市竟然还有镇政府强行征
点击TOP(10)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我果断放弃用了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拷在派出所,足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水云天”房产项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公司乱收费现象
·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村民反映拆迁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办不理群众举
·捷越联合否认放高利贷,暗地里仍肆
·福建省长乐市竟然还有镇政府强行征
·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政府罔顾事实强
·《记者观察》的敛财之道,部分地方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中国民声 >> 投诉 >> 正文
四川三台:非正式编制拷问国务院政策遭遇“歪嘴和尚”
文章来源:人民中国网 法讯网作者:方圆 点击数:12225 更新时间:2012/2/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四川三台:非正式编制拷问国务院政策遭遇“歪嘴和尚”〗的最新评论:
        核心提示:为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为了一份好的事业,也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份理想,李国明在金鼓乡文化站及三台县文化馆执着地坚守了十年,尽管环境恶劣、尽管十年未发一分工资……从十八岁青年步入而立之年,生活所迫才另谋职业以求“活命”。直到他发现国务院【1984】21号文件及【1984】51号文件要求各县解决六五期间乡镇文化干事编制问题时,他方知自己能转成正式编制的机会被无情剥夺了!他开始信访,要求解决编制、补发工资、补办社保等问题……
     
      信访中李国明意外发现了一个秘密:三台县文化局将国务院政策推迟七年之久,占用【1984】51号文件下拨的编制指标,在大多数原有文化干事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缺额补充的名义实施了全额招聘。而李国明等原有的按中央精神招聘的文化干事则被“临时工”——他的梦被彻底击碎了:十年辛苦的奉献,一朝却被无情踢开,那样干脆,那样彻底……
         李国明的信访问题得到了国家文化部相关部门的支持,要求绵阳市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三台县及绵阳市有关部门相继对李国明问题发布调查处理意见函,李国明认为处理结果欺上瞒下,显失公平,他不断地追问——

    编制问题:国务院政策为何在三台县“搁浅”了七年之久?

        国务院1984年出台的政策给在职文化站干事解决编制问题的文件,三台县为何推迟七年才执行,这其中究竟暗藏着什么“玄机”?
     
        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委、文化部根据国务院【1984】2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在六五期间(1981年到1985年)给二分之一文化站配备一名专职人员的要求,发布劳人计字【1984】51号文件《关于下达农村文化站专职人员劳动指标的通知》,第二条:此项指标是按照1983年底上报的文化站数二分之一确定的,文化站已有专职人员的,不再配备……
     
        1982年10月,李国明通过三台县文教局的命题考试而聘为文化专干被派到金鼓乡文化站,1983年10月三台县文教局为其发放了聘用证书。也就是说1983年底,三台县上报国务院的应是他们这批文化站的专职人员。而【1984】51号文件精神也正是解决83年底被聘用的文化干事编制的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凡当地乡镇干部已实行选聘合同制的,文化站专职干部亦应实行选聘合同制;各地应抓紧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告知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委、文化部。
     
        然而三台县文教局是如何执行这份文件的?资料显示,1984年绵阳地区【1984】174号文件给三台县下达了文化专干指标48名,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工作未能进行……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项1984年国务院要求“抓紧办理”的文件搁浅了七年之久?而“六五期间”国务院要求解决文化站专职人员编制的指标又是如何落实的?三台县及绵阳市有关部门语焉不详。
     
        由此李国明则更加坚信,国务院精神给他们这些83年底上报的文化专干解决的编制指标,被挪到七年后使用了。对于文件指示“不能挪作他用”而言,虽没有横向挪用,却也是纵向挪用。国务院政策是好的,没想到遭遇了“歪嘴和尚”!
     
        三人才【1991】(29)号文件中称他们是临时文化专职人员。虽“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成绩却没有给他们落实身份。对于这份请示文件,绵人干【1991】95号文件批复同意“补充缺额”。顾名思义,在原有的基础上补充缺额。李国明强烈质疑:这与原有的专干究竟有没有关系?借的是缺额补充之名行的是全额招聘之实,把他们这些文化专干置于何地?这是不是完全违背国发办文件精神而进行的违法招聘?
     
        且这次招聘虽是“公开招考”,李国明却说他根本不知道。假设其知道此事,1991年还在三台文化馆工作,十年未领一分钱工资,拥有优先录取的资格的情况下,他岂不有参加考试而“弃权”之理?李国明认为那次招考名为公开招考,实属暗渡陈仓!

    恶意欠薪:十年劳动报酬按上班第一个月工资标准补发?

        对于李国明所反映的问题,2010年,三台县金鼓乡人民政府、三台县文化体育局联合回复:……李国明是临时工,不存在编制问题;因新劳动法出台是1996年,而其当时已离开三台县文化局,故养老保险问题不予补办;是否领取报酬的依据虽无法查找,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其补发每月60元:工资30元、补贴30元(按照其上班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报酬),十年劳动报酬等计8800元……
     
        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实际上已经承认李国明在三台县文化局工作十年的事实。只是按第一个月工资报酬补发工资,实在有失公允。
     
        2011年6月14日,四川省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绵市文新函[2011]10号函详尽阐释了李国明问题的前因后果,结论是李国明是三台县文化局1982年招聘的临时工,并非正式的干部编制,1984年即离开金鼓乡文化站,是否领取工资和补助费无法确定。建议补发1982年10月至1984年10月的工资及补助费……
     
        李国明认为该函无视客观事实,全盘否认他所提供的证据,意在掩盖绵阳市文化局助三台县文化局违背中央文件而实施违法招聘的事实。
     
        2011年12月19日,相关人员再次通知李国明领取十年劳动报酬8800元,李国明未予领取。他认为如此处理极不公平,要求按照同工同酬补发其劳动报酬。
     
        李国明说,三台县文化局利用自己年轻无知,处于弱势,竟想赖掉事实,抹煞历史,这是不可容忍的!因为毕竟是一级政府部门啊,怎么可以任这种恶意欠薪行为肆意横行?


    强烈质疑:绵市文新函[2011]10号调查报告公正何在?

        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的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洋洋万言,可见调查人员做了大量工作。但其中部分内容矛盾、调查不实致使结果遭遏到李国明的强烈质疑。
     
        调查报告称李国明1982年10月被聘为农村人民公社所属文化专职干事,但李国明的文化站干事聘用证上清晰地印有“三台县文教局”的印章;
     
        调查报告称,1982年以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文化专干队伍很不稳定,文化站也随着文化专干的去留时建时垮……由于证据缺乏,不能确定该站1984年10月前垮过几次,什么时候垮的,也不能确定李国明离职的具体原因和经过和时间,但我们认为,根据上述《档案卡》将李离职并失去文化专干身份的时间表述为“至迟在1984年10月”是完全合理的。
     
        李国明提供1984年10月,在石安区影剧院举行国庆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奖以证明其在职。这些证据,在调查报告“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却不予采信;“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就主观认定“文化站垮过”,于是把李国明“很可能离职”的假设作为最后结论,让人感到这是一种多么可笑的霸王逻辑!
     
        调查报告称,李国明的工资由乡财政所支付,根据《三台县志》记载,乡财政所是1985年才建立起来的,这与历史相矛盾……
     
        而实际情况是,金鼓乡财政所的前身就是农经站,1985年后改成财政所。由于时代变迁机构名称改变并不能把历史事实分割开。原党委主管文化站的副书记陈运见和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曾其凤写于2009年1月24日的证明,称李国明在乡财政所领取工资与事实并不矛盾。
     
        调查报告称,假定李国明的信访理由成立,那就只能得出一系列有关公开招考文化专干的文件是假的或是非法的。当然,李国明也就不能使用三人才[1991]29号附表来作为自己的证据了,因为它是假的或非法的……
     
        竟然用一个假定来否定李国明提供的证据,很显然是强词夺理。李国明认为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新证出现:能否讨回青春的血汗钱?

        李国明提供的证据大都被调查报告以各种理由否定,其中邹开歧、秦国庆出据的由三台县文化馆签章的证明,被调查报告以“没有原始证据材料佐证”、“邹开歧当时只是普通干部即不管人事、也不管财务,不具备提供有关借调、工资等证明材料的资格”等为由,不予采信……

    上图为邹开歧、秦国庆出具的由三台县文教局签章的证明(李国明提供)

         我们知道,一切知道案情的人都可以作证,只是因为人的不同,效力差别不同而已。此调查报告说邹开歧不具备作证资格,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春节前,李国明又找到了1985年的抽调通知:三台县石安区公所(即老区政府)于1985年5月26日接到县文化馆通知,抽调金鼓乡文化站李国明同志协助美术办公室工作。



    上图为1985年抽调通知(李国明提供)

        这份抽调通知有力地印证了邹开歧、秦国庆出据的由三台县文化馆签章的证明,梁连成等六人的证明以及曾其凤、陈远见证明的真实性。这份新证据的出现,能否“逆转乾坤”,帮助李国明讨回青春的血汗钱和本应该属于他的编制身份的机会?
     
        浙江省三门县文化员陈为群等五人情况与李国明相似,三门县人民政府已为他们妥善解决了编制等历史遗留问题。李国明期待三台县也能以人为本,真正将国务院【1984】51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人民利益无小事。有理由期待绵阳市文化局对此事重新调查,还事实一个本来面目。别让“杨白劳”式的悲剧在社会主义社会重演,还弱势群体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