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特约撰稿 孙金栋
28日,新当选的498名深圳市政协委员报到,参加了五届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26日,媒体披露的新科政协委员叶文学涉嫌隐瞒其劳教经历,顺利成为政协委员一事,得到叶文学的正面回应:他承认曾接受过劳教,并从来没有隐瞒过这段经历。但深圳市委统战部有关人士则表示,接受过劳教的人员可不可以当选为政协委员,目前仍未有定论。(5月31日辽一网)
我们不妨把深圳市新任政协委员叶文学称为解教人员。叶文学年少时曾失足轻微违法而被劳动教养,历史档案自有记载。他当选政协委员,经界别推选,至于推选时是否言明叶文学曾被劳教与他本人无关,他不应承担“隐瞒历史”的责任。
本人最不满意的是市委统战部模棱两可的表态。叶文学不存在“可不可以当选为政协委员”,也不存在“未有定论”。目前,党和国家并没有规定解教人员不能当选为政协委员。而事实恰恰相反,解放初期国家政协委员中曾有国民党军警特高官,他们被称为过“人民公敌”,在战场上与人民解放军兵戎相见。他们中许多人被作为战犯被劳改关押。但经过劳动改造,已经重做新人,为人民做好事,执政党以博大的包容心,仍然欢迎他们共商国是。
叶文学曾被劳动教养,是一种人民内部的行政处罚,它完全不同于敌我性质的罪犯劳改。他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在政协他享有宪法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们党对犯过错误直至犯过罪的人,实行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承认历史事实,但更重现实表现。叶文学人生经历曲折、坎坷。他十几岁时来到深圳,寄居老乡家,艰苦创业,读了本科,回报社会,获得了很多荣誉。他是“广东省创业之星”、“深圳市物流界十大风云人物”、“最具爱心人物”,多年来一直用实际行动对社会做贡献,得到社会认可。人们没有必要去纠缠历史,再让沉重的历史包袱压他一辈子。
社会进步了,观念转变了,这件事,需要让社会反省的倒是两大问题:一是劳动教养制度的合法性。虽然,它是由民政、劳动、公安三家联合组成的劳教管理委员会,实际上由公安操作。这种介乎于两类矛盾的劳动教养,总是在被公安机关“揉面团”,不合劳教者升格劳教畸重处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者降格劳教包庇犯罪;二是作为政协普通委员的个人隐私需要依法保护。政协委员区别于政府官员,数十年之前的劳教经历有没有必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