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撰稿 孙金栋
据介绍,今年四川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举行听证会、论证会。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2月5日四川在线)
网上晒法律、法规草案,吸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集中群众智慧,使立法过程充分走群众路线,是个好思路。
体现执政党意志的法律,与代表人民利益的意志是一致的。因为,执政为民必然是立法为民,立法宗旨必然从绝大多数人民利益出发。但是,作为立法专门机构,毕竟是少数人的智慧,总有考虑问题不全面、文字表述不准确的地方。俗话说,三个臭皮匠,抵上一个诸葛亮。何况民间不乏学法懂法之人,有的民间一个小诸葛,赛过许多臭皮匠。
网上晒法律、法规草案,消除制订法律的神秘化,本身也是相信群众的表现。从法律草案开始,就让群众明了条文,深入人心,也有利于群众理解和执行,防止和减少执法过程中抗法和不理解现象。
但是,笔者认为,法律、法规到了草案阶段再到网上晒,征求群众意见显然晚了一些,走群众路线应该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从立项论证起,就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即“有用有效”,立法就要立出实效,否则就是法律资源的浪费;立项通过后,法律起草者还有必要深入相关领域,调查现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草案经几下几上修改成草案后,才过渡到专家论证、网上公布,汲取民间意见,进一步完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