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下基层所、队了解情况,发现在基层一线民警中普遍存在着一个不被在意却又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民警因文化素质不高出现了工作上的瑕疵。在我们调阅的每一份案件卷宗中,尽管一套程序下来很少有错,但几乎每份里都能发现或多或少的错字别字。这里举几个例子:公安机关常接触的字眼“殴打他人”,有的竟然写成了“欧”打他人,有的把“盯梢”写成了“叮哨”。有的把“赡养”写成了“瞻养”,有的把“赔偿”写成了“陪尝”,有的随手写出了连《辞海》里都没有的字,还有的干脆用拼音字母代替写不出来的字。更有甚者,一份问话笔录下来,不仅缺少语言逻辑的严密性,而且病句迭出。此类例子不胜枚举。这使原本好端端的一份卷宗就象一道美味佳肴里掉了一个苍蝇,使人胃口大跌。这只是书面上出现的瑕疵,我们还了解到有的民警在办理案件中口头上出现的字误。把江苏的“盱眙”县说成“于台(音)”县,手里看着当事人王媛媛的身份证,却大声喊起了人家“王缓缓(音)”,让当事人当场啼笑皆非;当着犯罪嫌疑人的面把“毒枭”说成“毒鸟”……这些,作为民警个人来说,无异于大言完美的人嘴里却吐出了个苍蝇,令人费解。然而,有的民警却对此不以为然。
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浩如烟海,博大精深,偶尔在过于生僻的字词上出现错误也无可厚非,但在常用的字词上经常出现错误就太不应该了。尽管开放的社会里人口流动频繁,各地语系及方言土语千差万别,但万变不离其中,每一句话都有其相应的汉字。当今社会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文盲”已经成为历史。作为在社会中一向运用法律、宣讲法律的人民警察,就更不该出现这些不该出现的错误。一字之错,看似问题很小,其实不小。唐朝大诗人贾鸟为弄清是“僧推月下门”还是“僧敲月下门”中的“推”与“敲”哪个字恰到好处,深更半夜反复在月下用亲手推门和敲门的实践来体验,给后人留下了严谨为文的佳话。尽管公安文书与文学作品有别,勿须“推敲”,但更需要严谨。尤其是案件卷宗,更不能用错别字代替。“一字入宫门,九牛拔不出。”一字之差,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使案件性质发生变化。同时,这也反映出一个人工作的严谨和周密程度。再者,随着社会民众受教育的层次越来越高,我们民警面对的群体也自然是一个知识的群体。你在他面前说错一个字,就很有可能引起他对你业务素质甚至办案能力产生怀疑。你的这个小小的言差语错,就有可能引起人们先从怀疑你的文化素质开始,进而对你整体素质的印象打折。
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这话拿到我们今天的公安队伍中来说,同样有借鉴作用。眼下,正是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建设炉火纯青的阶段,需要的是我们每一位民警具备全面过硬的素质。这素质自然少不了文化素质。试想,作为一个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满口错别字,你自然“说不过”,满纸错别字,你的卷宗自然好不了。由小见大,民警的文化素质不高,势必影响小到所、队,大到大队甚至一个局的“三基”建设的整体质量。依愚之见,大家在百战疲劳中,最好能抽暇学点文化,除学习法律法规外,不妨学学可以让你字斟句酌“下笔如有神”的中文、学学能帮助你变得越来越深刻的哲学、学学可帮助你更加明智的历史、学学能帮助你能言善辩的逻辑修辞学……就连《百家姓》都得背背,免得把老仇(qiu第二声)喊成老仇(chou第二声),把小单(shan第四声)变为小单(dan第一声),叫错人家的姓出现尴尬还惹得人家不悦。还不妨在手边备上一本字典,拿不准的字词,查一下再写到纸上,认不清,请教一下身边的人,也包括当事人。“三人行必有我师”,多学习、多请教,自然少出错.这样,既利于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也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与己与人与集体,善莫大焉。
作者单位:安徽省滁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