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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初探
重庆市酉阳县司法局 周国华
关键词: 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对策
一、导言
近年来,由于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一直没有改变,对青少年的争夺异常激烈,加之不良文化、黄色影视的大举入侵,致使青少年不分良莠,导致违法犯罪逐年呈上升势头,并朝着低龄化、智能化方面发展。一些“两抢一盗”、结伙寻衅滋事、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出入公众场所、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恶性案件都有未成年人参与其中,不禁令人触目惊心,实堪忧虑!特别是农村青少年,因教育、文化、交通、生活等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尤为突出。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势头,铲除诱发违法犯罪的土壤,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近年来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概况
笔者因工作关系参加了对渝东南某县近几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基本情况调查。从收集整理的案例和有关数据看,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不容乐观,且一些个案骇人听闻。
从该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结的案件看,2006年10件,而2007年是上年的200%,上升了100%;2008年上半年就高达17件,是2006年的170%,上升了70%。案件类型主要以抢劫、盗窃为主,最长刑期为有期徒刑4年。
从该县检察机关立案公诉的情况看,2006年26件52人,2007年39件25人,而2008年1-7月高达23件65人。2008年1-7月的人数是2006年的166.67%,上升66.67%,且出现了贩毒、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从犯罪类型看,尤其以盗窃最为突出:2006年5件10人,2007年15件26人,2008年1-7月7件23人,呈总体上升趋势。
从该县公安行政处罚情况看,2006年行政拘留49人,2007年行政拘留75人,2008年1-7月行政拘留97人。2007年比2006年上升53.06%,2008年1-7月比2006年上升97.96%,比2007年上升29.33%。抢劫、盗窃居高不下:盗窃2006年13人,2007年19人,2008年1-7月38人;抢劫2006年11人,2007年13人,2008年1-7月6人,且出现了卖淫、强奸、贩毒等严重刑事违法犯罪现象。
近3年来,上述相关数据总体仍呈上扬趋势。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案方式隐蔽,手段残忍,成人化、智商化特征明显,抢劫、盗窃等团伙违法犯罪分工详细,盗(抢)、销(赃)、消(费)配套成龙,社会影响大,负面效应强,天怨人怒,极易引发强烈的社会震荡。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
翻开一卷卷厚重的违法犯罪档案记录,分析比较一组组违法犯罪数字记载,不禁让人掩卷沉思:如今的青少年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形形色色、让人如此眼花缭乱的违法犯罪的事实存在?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因素值得探讨:
(一)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是人生社会化的第一课堂,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施教不当,会造成未成年人心灵的扭曲,从而导致不良行为的产生,如不及时矫正,久而久之,积重难返,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一些家长对子女望子成龙的心情过于迫切,缺乏与小孩的心理沟通,缺乏和风细雨般的解惑释疑,事事让子女循着他们设计好了的轨道运行,稍有偏差,就拳脚相加,使子女成天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下,稍有不慎,则动辄得咎。
2、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由于我国近年来农村城市化迅猛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由于缺少父母的直接关爱、管理和教育,学习教育的重担就落在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身上。这些隔代教育,对孙辈溺爱有加的老年人。要么对孙辈的学习教育一窍不通,任其自然;要么就对家中的“小公主”、“小皇帝”溺爱不堪,百依百顺。委托监护人监管能力有限,造成“留守儿童”成为“问题儿童”甚或堕落为“黑色势力”的成员。
3、单亲家庭教育偏颇。一些家庭由于夫妻离异,形成一个不完全的家庭细胞,子女缺乏完整的父爱或母爱,父亲或母亲因为家事不宁,事业不遂而自暴自弃,对孩子的教育往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失之偏颇,造成子女心灵上的巨大创伤。
4、父母行为放纵,不堪为楷模。一些家长行为不检点,酗酒、赌博夜不归宿,给孩子造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有甚者,个别家长行为放荡,客观上造成了东施效颦的效果。譬如冉×,为了追求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小小年纪就走上了卖淫的不归路,公安部门第一次教育挽救她时,竟然离15周岁还差2天!
(二)社会因素
社会影响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社会本来就是一个大染缸,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即为此。青少年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好坏不分,良莠不识,极易沾染社会恶习,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非法网吧的诱惑。一些不法网吧经营者采取种种手段,欺骗引诱缺乏是非识别能力的未成年人进入黄色录相影视场所。殊不知网络游戏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是良师益友,运用不当将伤及自身。这些未成年人绝少是为了学习的目的上网;相反,大多数是为了逃避学习的压力而上网的。他们沉溺在网络虚拟的环境中,往往不是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营养,而是在消沉、恐怖、颓废、淫秽、色情的网络世界中停留时间过长,形成错误的暴力观念和帮派意识,导致性情暴躁,甚至引发个人和家庭悲剧,从而陷入泥淖不能自拔。
2、黑恶势力的胁迫。一些青少年离开学校后,成天无所事事,家中闲着嫌郁闷,且受父母奚落,因而混迹于社会,交友不慎,即为社会痞子引诱上钩,偷鸡摸狗,打打杀杀,摆不平的事有“哥们弟兄”出面斡旋,办不下的事有“难兄难弟”“协同作战”,成天弄枪使棒,危害社会,骚扰邻里。在行政拘留的统计数据中,2007年在公众场所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5人,2008年1-7月就上升为15人,上升率高达200%!得意时不知天高地厚自身为何许人,落魄时恰似世界进入末日惶惶不可终日。
3、扭曲应变态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态时,人们很容易发现,一些人的心理存在极大障碍,他们的人生哲学就是“人人为我”,“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奉为人生信条,今朝有酒今朝醉,得行乐时且行乐。他们梦想过上天堂般的生活,但并非凭借自己的诚实劳动所得来支付花天酒地的巨额开支,而是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盗窃抢劫,非法攫取他人财物为己有。2006年因盗窃、抢劫被行政拘留的分别为13人、11人,2007年则分别为19人、13人,2008年1-7月分别为38人、6人,盗窃人数逐年相比上升为46.15%、100%。
(三)学校因素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记得有所名校提出这样的教育理念: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只有教育失败的老师。这说明没有天生的坏学生。青少年可塑性大,将其培养成祖国的栋梁之材,需要人类灵魂工程师精雕细琢,反之,则会促使事物向相反方向发展,将部分学生推向社会而走向堕落。
1、歧视“双差生”。因为种种原因,部分学生学习成绩差,遵守纪律差,不遵守校规校纪,不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的事经常发生,动辄调皮捣蛋,影响班级、学校形象,影响优生率、及格率、升学率。这批学生三天两头“病痛”,家长拿他心痛,教师见他头痛,千方百计将其“开涮”才能了却一块心病。
2、抛弃“问题生”。个别学生因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原因,从小养成了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他们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在班上不停闹“地震”,搞得同学怕,家长怨,学校嫌,老师恨。老师苦口婆心的开导教育充耳不闻,或者左耳进右耳出,于是乎,劝其退学或设法将其抛弃乐得清静。
3、体罚“捣蛋生”。因个别学生迫于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压力,不得不到学校来上学,这样的学生抱着到学校来虚渡光阴消磨岁月的想法,根本无心学习求上进。教师对这样的学生初始是恨铁不成钢,继而当作扶不起的“阿斗”,接下来就视为“朽木不可雕矣”类,动辄给“小鞋”穿,责骂罚站罚抄作业,严重时对其施加体罚,由此造成师生关系紧张乃至恶化,成为尖锐对立的一对矛盾体。
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决不仅仅局限于上述几个方面。世界是多姿多彩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是复杂多变的,各种社会矛盾是形形色色的,但青少年从不爱学习到好逸恶劳到违法犯罪,这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过程,上述成因只是问题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我们只有抓住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主要原因这个“瓶颈”,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打总体战,才能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势头。
(一)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会网络。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法制教育的实施计划,整合当地德育、教研、科研等部门的力量,进行法制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学校由校长(或分管校长)负责,把法制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为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要紧密结合每年实际,按一年一个主题系统的、循序渐进的开展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引导青少年了解掌握“两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内容以及远离青少年不良行为的途径。但应强调的是,突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以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均衡为前提来突出保护弱势群体的社会正义。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引导作用。该县581所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都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理论辅导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对全县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在青少年中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委法建办、县司法局广泛开展“十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在县实验校为3000多学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克服不良行为,争做“四有”新人;在民族师范校为毕业班学生讲解《劳动合同法》,让即将奔赴工作岗位的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检察院与教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法制直通车”活动,相继在全县10多所学校巡回开展“送法进学校”宣讲活动,为“法律进学校”提供了有力的载体。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道德表率作用。古人云:不知荣辱无以为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从道德层面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上升的有效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八荣八耻”的基本范畴,准确定位了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要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课堂,融入各学科,融入学生的头脑,努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引导青少年崇尚真善美,憎恶假恶丑,追求崇高的人生价值境界,杜绝封建社会拉帮结派的行为,抵制带黑社会性质的江湖海派恶习,做有理想、有道德的文明市民。
(四)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教育网络体系。“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软弱、社会教育的无奈,造成其家庭教育缺位、早期教育真空、亲子互动断裂的生活环境,由此产生角色错位和角色冲突,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治标的同时着重治本,加强和完善教育体系,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形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应试教育与职业教育、引导教育与必要的惩罚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惠民政策。同时,努力办活寄宿制学校,创建警校联手共建安全学校的新路子,不断改善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帮助学校解决一些校内治安问题,预防学生遭受不法侵害。
(五)整治非法网吧,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一方面要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激发未成年人的爱国热情;唱响红色经典歌曲,阅读健康有益的书籍,陶冶高尚的共产主义情操;另一方面既要引导社会舆论正确对待网络游戏,净化网络游戏环境,又要切实加强互联网的治理整顿,加强社会监督,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通过高科技手段加大对网络营运和上网内容的有效监控,从技术层面上保障网吧规范经营,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此外,要正面引导青少年科学上网,利用网络获取科学知识,教育其自觉抵制黄色网吧的侵蚀,树立健康文明的精神情操,做新时代的“四有”新人。
(六)高度重视群团组织和各种社会力量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级关工委、工、青、妇及社会团体,要将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己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据了解,该县团县委、关工委、教委等部门在全县中小学巡回播放《成长警示》系列片,开展“成长警示”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该县约有100余所学校建立了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不断提高家长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帮助子女健康成长;狠抓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这些措施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无裨益。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问题。研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探索并掌握其规律和特点,减少和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其目的除在于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外,根本的出路还在于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使青少年健康成长,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彻底消灭犯罪,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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