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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联动记者 王健发自石家庄
2010年7月23日早晨6点多,一个隐藏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某临街商业楼内经营多年的黑赌场引发一起命案。一名26岁的男青年从该赌场三楼窗口坠楼身亡。
当地居民反映,这个黑赌场以“长丰游戏厅”为掩饰,明里是开游戏厅,暗里是聚众赌博,在当地影响恶劣,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黑赌场存在这么多年,竟没有受到抄查。记者去案发现场调查,发现这个赌场设在三楼,人员出入都通过后院内的一架铁制楼梯,在这个赌场的门上,已经贴上了公安机关的封条。据了解,赌场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拘禁。
记者联系上了死者家属,李先生还没有从丧子的悲痛中解脱出来,尽管心里很悲痛,但还是答应了和记者见面,简单诉说了此案的一些情况。
2010年7月23日早晨10点钟左右我多次拨打我孩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直到10点半才有人接听电话,原来我孩子的电话在长丰刑警中队刑警手中,他们让我赶到长丰刑警中队,一位姓王的队长询问我情况以后告诉我说,我儿子死了。当时我要求去看儿子的尸体和现场,他们说事故正在调查中,不让我看,直到5、6个小时以后的下午5点多钟才对我说事情已经调查清楚,说我儿子赌博、抢钱、自己跳楼身亡,并说我儿子的死亡与赌场没有任何关系,让我回去处理后事,尸体已存放在市殡仪馆。当时我和家人因为悲痛至极,头脑很乱就相信了公安局的话,在他们没有给我验尸报告、也没有让我们去看现场的情况下,就诱导我们把尸体火化了。
死者家长李先生对记者说,事后我们冷静下来思考,发现很多疑团,我们就找到长丰刑警中队询问他们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但是他们没有和我们说清楚。直到2010年7月30日我们才看到事发现场和现场照片,我们又找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领导要求办案警察把问题实情告诉我们,直到8月6日下午4点,长安公安分局纪委周书记才和我们见了面,并且以保密为由拒绝回答我们的提问,还和我们耍态度。直到现在案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我们一直得不到警方的明确答复。
死者家属对记者详细反映了自己孩子死亡的一些疑点:
1、刑警中队告知我们孩子死亡时间是7月23日6:18分,但通过看录像上面的案发时间和这个时间差别很大;
2、事情发生近半个小时后赌场的人才拨打120,没有及时救治,而且有充分时间伪造现场和编造假口供,所以孩子的死与赌场有直接关系,赌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通过查看赌场内的监控录像,发现监控录像不连贯,时间很短,大部分事件过程没有了,我们怀疑有人把录像修改过。尹占强等多人作案的嫌疑可能性存在,现有证据表明赌场工作人员尹占强参与了打斗,但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参与,这一点目前还存在疑问。我们认为赌场应该还有其他人员参与了打斗行为。因为:一是按照常理,赌场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看护,况且此赌场仅赌博机就有三十余台;二是按照死者身体状况,如果只有他和尹占强一人打斗的话,一般不会处于劣势,在此情况下,他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更安全的通道逃生,而不是选择跳楼;三是监控录像显示内容不完整、图像模糊,不具有连续性,且易被剪辑、伪造或者损坏。因此,该赌场多人参与对死者的威胁、殴打行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从我孩子身上的伤情看绝不是像公安局所说的一个人和我孩子打斗,因为孩子身上有咬痕、刀伤、整个左眼青紫淤血,应该是多人围打我孩子造成的。
赌场其他人员对死者谋财害命的嫌疑不能排除,赌博活动作为一种违法活动,都是秘密进行,赌场内部人员鱼目混杂、流动性大,死者又身携巨款,易成为谋财害命的目标。结合死者身上有多处外伤,因此不排除有赌场其他人员谋财害命的可能性;
4、死者家属还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情况,就是录像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出现,这个重要的人为什么没有被作为证人审问?这个人是谁呢?
5、录像中根本没有警察所说的打斗过程和抢钱过程。我们认为警方和赌场方面没有提供真实完整的录像资料;
6、本案首先应排除死者自杀的可能性。死者当时风华正茂、工作稳定、家庭和睦幸福,灿烂的人生之路才刚刚开始,没有任何自杀轻生的先兆和理由。况且谁又能相信一个人随身携带10万元巨款自杀呢?这根本不符合常理。因此,孩子的死必然事出有因。从市公安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报告》可以看出,死者生前身体有多处外伤;从市局出具的《生物物证鉴定书》可以看出,现场遗留不少血迹,赌场工作人员尹占强也受伤;通过现场监控录像也可以看出,死者和尹占强发生了打斗行为。这些证据材料可以初步证明死者生前和包括尹占强在内的其他人有过激烈的搏斗行为,这些外力才是促使死者跳楼的真正原因,也是唯一原因,可以说死者跳楼是被逼在绝境之下的最无奈的选择,一个人为逃生的而做出的本能反应。因此,死者从高楼跳下自杀一说实属勉强,应该说是“被自杀”。排除了自杀,他杀就成为死者死亡的唯一原因。这里的他杀包括直接杀人行凶,也包括逼人走投无路致人死亡。
7、赌场被拘的犯罪嫌疑人最初向公安机关报告说,死者身上带的10万块钱是赌场的钱,但事后死者的单位领导到刑警队证实那10万块钱是他们单位老板的钱,刑警中队已取证,这说明那10万块钱不是死者抢的赌场的钱。这说明赌场的人从一开始就在说谎,后面的证词也没有可信度;死者即使抢回自己的10万元也具有正当性,不具有违法性。
办案单位认为死者存在赌博、抢钱行为,自己坠楼身亡,与赌场没有任何关系。我们认为此说法荒谬之极。办案单位有何依据认定死者赌博?有何依据认定死者有抢钱行为?浑身是伤、死在赌场怎么能说和赌场没有任何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假设死者是在赌博,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可能赌场在赌博中有诈)抢回本属于自己的钱财就不具有违法性,为抢回属于自己的的财产和他人发生打斗就具有正当性。
8、家属对“抢钱过程”的质疑:按正常逻辑,死者去存放保险柜的房间去敲门,屋里的赌场人员应先把保险柜锁好再开门,这样死者就没有能力打开保险柜的;再说如果死者抢钱,应该有死者留下的指纹,保险柜上有指纹吗?还有那捆好的十万快钱上都有谁的指纹?是否符合拿钱的人的指纹?所以按正常判断,死者抢钱的说法不成立。
9、警察告诉家属,我孩子由于颅骨骨折而造成死亡,但是通过照片看,死者是面朝地趴在地上的,明显与警察解释的不符;
10、办案单位在未出具尸检报告等司法技术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诱导被害人家属火化尸体过于草率。本案案发时间是2010年7月23日早上6点,下午5点多事情已经调查清楚,并告知我们:“你儿子赌博、抢钱、自己坠楼身亡,与赌场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可以回去处理后事了,再不处理还追究你死去儿子的赌博和抢钱罪呢。尸体已经存放在市殡仪馆。”而做出《法医学尸检报告》的时间是7月25日,38天后才到家属手中;《生物物证鉴定书》是8月16日才出具的。恰恰是这两份证据暴露了本案的诸多疑点。办案单位在未出具技术鉴定报告的情况下,先入为主,根据初步调查当天就草率得出了结论,从而诱导被害人家属将尸体火化,从而失去了最重要的物证,这不能不说是办案程序上的重大失误,同时也说明办案人员的主观武断、工作不细致。这让我们不禁要问:办案单位的侦查工作是否及时、准确?是否采用了必要的技侦手段?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全面、彻底掌握情况?真正的幕后黑手是否还逍遥法外?
另外,致害一方存在的串供、私闯被查封房间并粉刷的行为不但影响到其供证的真实性、可信性,更使本案扑朔迷离。我们认为不能采纳其证供。
11、当地警方对此案办案态度暧昧,导致此案疑点重重,不能尽快结案。死者家属曾找到长安公安分局纪检委周书记催促办案并质问他,这个赌场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为什么没有受到当地派出所及时查处?周书记不负责任的说,现在就是这个社会,卖淫嫖娼、赌博这类现象,当时查封了,过不了多久它就又偷偷的开起来了。他还对家属说,对这个案件,你们追到底,也就是把管片的警察或当地派出所长处分了,还能怎么样呢?家属听了这番话感到很迷茫,作为一个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说这种话的意思,是表明案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还是说明公安部门对此案没有责任呢?还是说明公安局没有这个能力呢?他还多次说,公安局不是万能的;
13、目前,公安局拘押的两个赌场犯罪嫌疑人,不是赌场的老板,在押的人赌场投资人孙洪涛和看场子的尹占强,而真正的老板却逍遥法外,而公安机关对这个在逃的黑赌场首犯是否进行了追捕呢?
14、另外,家长发现致害一方存在串供、私闯被查封房间并粉刷被封房间、转移被封房间物品的行为,这不但影响到其供证的真实性、可信性,更使本案扑朔迷离。我们认为不能采纳其证供。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给家属发出了长公刑不立字(2010)1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家长不服该通知意见,已经向长安分局提出刑事立案复议申请书 。家长认为,认定本案的关键是死者的死因应当如何确定?即一个风华正茂、前程似锦、家庭幸福、身体健康的26岁年轻人,在身体有多处伤痕的状态之下,为什么从一个非法经营的赌场的三楼坠亡?这一事实让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感觉蹊跷可疑。该局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是不当的,本案存在的诸多疑点使家长认为应当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死者无论是按照警方所说的扒着墙往下跳,还是自己直接跳下去,还是被别人扔下去,都不可能是自杀之举。本案有以下几个基本事实不容否认:死者死亡场所是在一个非法经营的赌场;其身上有多处非高坠形成的外伤;赌场内部现场有多处血迹;监控录像显示双方发生了打斗;案发后赌场被查封依然有人敢擅自闯入并破坏现场;致害一方存在串供行为等等。这些基本事实足以使致害方成为故意伤害致死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因此,该局在本案还存在诸多疑点未能澄清情况下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是无法让人接受的。这一决定不仅严重伤害了死者亲属及亲朋好友,也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而且纵容了违法犯罪,使得真正犯罪者逍遥法外,亵渎了法律保护人民的本质属性。
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警方一直没有给死者家属交代案件的实际情况,也没有给家属说清楚案件的结论,也没有让家属看到尸检报告、现场血迹化验报告等资料,剥夺了作为死者家长的正当知情权利;
死者家长对记者表示,希望媒体对此事予以关注,还要求公安机关查清死者的真正死因,追究相关犯罪嫌疑人的逼人自杀即故意杀人罪,并附带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河北省正值严厉打击涉黑、赌博等犯罪活动,及彻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活动,作为公安部门应该对这起赌博引起的命案,从快从严查处,如果迟迟不能对此案做出公正的结论,将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事应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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