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河北:二手车将禁用原号牌
作者:孙会芳  文章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点击数10931  更新时间:2017/3/14 1:59:37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近期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版本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自3月20日起,机动车使用原来的号牌业务条件将发生重大变化,即由使用满2年提高到满3年,并且仅限新车,二手车将无法使用原来的号牌。

    目前,在石市更换机动车,如果想保留原来的号牌,原来的号牌使用满2年即可,不限制是新车还是二手车。按照上级相关部署,自2017年3月20日起停止执行河北省关于“二手车可以使用原号”及“使用满两年可以保留原来的号牌”的个性化号牌服务措施。

    条件变更后,申请使用原来的机动车号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有关当事人的权益,交管部门对3月20日前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业务,且符合原来规定的,在4月19日前可按照我省原规定办理。

(石家庄新闻网)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