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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少女失联近两月称被迫卖淫,公安被指不作为
作者:澎湃新闻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网  点击数12232  更新时间:2015/12/6 9:36:2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失联近两个月后,河北省赞皇县刘先生14周岁的女儿突然与家人取得联系,随后报案称自己遭到非法拘禁并被强迫卖淫,赞皇县公安局随即对此事立案侦查。

    不过,刘先生称,赞皇县公安局此前一直不作为,女儿失联5天后,他曾多次报案,并获得有关女儿下落的线索,但警方未予立案侦查。

    赞皇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傅姓中队长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刘先生报案时不符合立案条件,“我跟他说你去找线索,有线索了我们帮你找。”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2010年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律师毛立新认为,上述规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安机关有责任帮忙查找失踪人口,但因有时缺乏线索,人口失联后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较难判断。对于未成年人失踪,一旦发现线索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营救和立案。

女儿失联5天报案未获立案

    刘先生称,他女儿今年14周岁,今年6月14日与家里失去联系,前一天她去同学家住了一夜,第二天没有回家。

    刘先生此后多处寻找,但一直没有消息。他称,直到5天后的6月19日,他女儿一个同学的家长找到他,说他女儿在赞皇县县城一个宾馆里,“和几个男的在一起,有一辆车要带她们出去玩儿”。这位家长还提供了和刘先生女儿在一起的几个人的名字和一辆车的车牌号。

    “我女儿离家出走过,所以之前一直自己寻找,别人提供线索后,我自己去那个宾馆找,没找到,只有报警。”刘先生说。

    刘先生称,他当天打了110,随后向赞皇县公安局一名刑警反映了相关情况,但没有得到重视。

    刘先生说,他后向石家庄市公安局反映赞皇县公安局不作为,石家庄市公安局让他到赞皇县公安局再次报案。

    6月24日,刘先生再次来到赞皇县公安局,见到了刑警二中队的傅姓中队长,“傅队长说刑警队负责刑事案件,没有责任帮我找孩子,让我先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

    刘先生称,他希望傅中队长调查上述家长提供的线索,但傅要求必须找到反映线索的人,“我因为着急,没留联系方式,后来找不到那个人了”。

    上述傅姓中队长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之前刘先生的女儿曾经离家出走,报案后按拐卖人口立案,后来他女儿主动回家,并没有受到侵害。“这次他又来报案,我多次跟他解释说立不了案,我们警力有限,让我们帮忙找孩子确实做不到。我跟他说,你去找,如果有线索我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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