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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涿州遇“楼矮矮”
作者:辰光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9803  更新时间:2014/1/14 11:00:0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制晚报讯(记者 辰光)  北京一市民李先生在河北省涿州市购买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书上注明的楼层高度为“2.9米”,实际收房时发现楼层高度只有2.7米,开发商对此的解释是“合同签订有误”。

在此购买房屋的一些北京市民则认为,这是开发商故意在压缩层高以降低成本。

今天上午,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决定委托律师准备提起诉讼。

购房人:我就是冲着层高买的!

业主现在要求开发商退房

2012年8月,李先生接到了开发商打来的电话,通知他可以收房了。而就在此前,李先生已经预定好了多套家具,准备迁入新居时使用。

“收房那天,我一走进新房就感觉高度不对,拿出尺子一量,发现层高只有2.7米。”李先生当即就拒绝了收房。

事实上,不只李先生一家反映实际层高和合同中约定的层高不符,其他购买了名流一品小区的业主也都纷纷对此提出了质疑。

对于实际层高和约定层高不符,开发商给出了这样一个说法:“名流一品小区是委托销售公司销售的,销售人员在合同上写的层高2.9米是笔误,真实的层高是2.75米,并且这个层高在涿州市住建局是有登记备案的。”

最终,开发商承诺给每位业主赠送一台电视机,同时免去半年的物业费。

尽管开发商给出了“笔误”的解释,但仍难以说服李先生,他的要求只有一个:退房。

遗憾的是,多次从北京开车到涿州寻找开发商协商的李先生始终未能见到开发商的负责人,并且他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不能退!

现场探访:大多数业主已入住

2013年12月9日,记者跟随李先生再次来到位于涿州市的名流一品小区,对该小区进行了实地探访。

名流一品小区是由两栋高层楼房组成,住宅楼的外墙上镶嵌有楼房的基本信息板,上面标注着开发商的名称:河北省涿州市远方名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记者看到,该小区的两栋住宅楼内都已经有业主入住,物业人员也表示目前该小区的入住率已达到八成以上。

李先生所购买的房间在1栋的18层,由于尚未办理入住手续,该房间还没有进行任何的装修。

记者看到,李先生站在尚未装修房间中,只要一伸手,其手指的高度距离天花板就只剩20厘米左右。

“我还得给房间铺上地板,还得给天花板安装吊棚,这样一来我的只要一伸手就会摸到天花板了。”李先生说,他的家具也都是按照层高2.9米预订的,现在这些家具基本上都搬不进房间里来。

开发商:合同中的“2.9M”是笔误

住建局:我们不管合同内容

律师观点: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金翔在了解了李先生的遭遇后指出:李先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金翔说:“房屋的高度也是房屋销售合同的一个重要要件,既然开发商已经与购房人达成了买卖合同,约定了房屋的高度,那么开发商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高度。

如果确实交付的现房高度和合同上约定的不一致,就应该属于开发商违约,没有按照约定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

金翔认为,李先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毕竟已经盖好的楼房是没办法再增高,以达到合同所约定的高度的,所以李先生要求开发商退房的诉讼请求是会被法院受理并得到支持的。”

购房人质疑:压缩建筑成本

在结束采访时,李先生向记者说出了他的怀疑:开发商在故意压缩建筑成本。
    李先生指出,合同上约定的是2米9的层高,而实际交付时却是2米75的层高,等于是每层楼少了15厘米的高度。
    “每层楼少15厘米,我们楼都是20层的,就等于少出了3米的高度,这相当于少建了一层楼的高度,这得压缩掉多少建筑成本啊!”李先生说。文/记者 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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