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
案件一:“临西县县委 县委宣传部 县委文明办主任不文明 张景祥”
在2008年9、10月份的某一天下午,临西县张景祥以看新房家具摆放为由诱骗我到他家锦穗苑小区一号楼一单元一楼东门。进入他家以后,没说两句话,他就把我强行按倒,并要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在我百般抵抗大声呼喊后,他把我的上衣强行撕脱光,裤子强行退到膝盖后见我仍是强烈抵抗,竟然用双手紧紧掐死我的颈部,并言语威胁我说:“如果你不从,你出不了这间屋,我就杀死你!”见我仍旧抵抗不从,他又说好话诱导我。在反复几次以后,我仍旧不从。直到我在混乱中摸到电话并随意按键拨出,并对他说已经报警后,他才仓皇放手。我趁机逃出。
事出以后,我因受到过度惊吓,身体变得极度虚弱,一度想要轻生。因为我并未结婚,考虑到未来的生活以及名誉要遭受巨大的影响,我事后很久没有报案。后来的日子一直在惶恐、惊吓、恍惚、矛盾中折磨自己,至今未婚。最终我作出决定,并于2011年1月14号在临西县公安局城区中队报案。
在多次询问城区中队左树强队长能否保护我的隐私并得到肯定答案后,我决定向公安机关阐述事情经过。口供是由左树强以及其他两位民警负责抄录,然而在录口供期间在我向他们透漏事情经过和我的个人信息以及张景祥的个人信息后,口供正在入录过程中,就立刻接到了张景祥的威胁电话(事发后我与张从未联系过,手机号码也是新换的无人知晓)。当时张景祥在电话中对我说:“哈,长本事了?跑到公安局告我去了?多大的事啊,这么点事值得吗?咱们又是这亲戚关系。……”我当时惊恐万分,情绪激动,哭着对他说:“你还知道咱们是亲戚?!你还知道我是你MM?有你这样当表G的吗?……”公安局有当时的录像画面作证。
在录完口供后,公安局却迟迟没有立案,此事也一直没有音讯。在此期间我一直催促左队长立案,可是左队长以忙为借口推拖。在我的频繁催促下,左队长终于答应于2012年3月17日约我在临西县刑警队见面,见面后左队长对我说此案无法立案,并称这是领导的意思。3月19号晚上,左队长和胡队长请我吃饭,说有事面谈。用种种借口,以上面领导意思和证据不足为由劝我放弃。3月20号中午12点41分,我主动给领导打电话,询问此事,领导说:“我不知道,左队长没对我说此事,我不清楚。此案件完全由左树强故弄玄虚。”3月21号上午,在领导办公室,有左队长在场,在我和领导沟通一番过后,左队长当面向我赔礼道歉说:“录口供当天是我向张景祥泄的密,也是我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他的,说你在公安局告他。”(有录音为证)
张景祥现为临西县县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主任,他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勾结左树强等公安人员阻挠我立案。左树强利用工作之便,在立案过程中一直没有遵循法律程序传张景祥到场询问。难道县委公务员就可以无法无天?就可以随意欺凌女子?更何况还是他的亲表妹!像这样的禽兽之徒却仍然能够堂而皇之地逍遥法外天理何在?左树强身为一名人民警察,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难道就可以任由一名衣冠禽兽指使摆布?听之任之?人民警察不去保障人民的安全,不去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竟然拿人民赋予其手中的权利去维护恶人的利益!天理何在?作为人民公仆,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当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伤害和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首先想到的是政府和公安机关,身为党和公安机关的基层公职人员就这样为人民树立形象的吗?
张景祥在此事中虽然并未直接形成强奸事实,但是其属于强奸未遂,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其用肢体以及语言对我本人进行直接伤害以及威胁,应构成威胁罪,在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利用职权阻挠办案,属于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公安机关有关法规中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左树强为了帮助张景祥逃避法律责任,公然违反相关条例,滥用手中的职权,抑善扬恶,颠倒是非。像这样一群党和国家所培养出的“好同志”“党的好孩子”又与地痞流氓有什么区别?!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如有半点虚假我愿承担法律责任。本人因受到不公正待遇和伤害,将于近期择日到北京上访。
案件二;
张景祥爱财取之有道
公安机关在去年查扣黑车过程中,有一涉案车辆被查扣。经查验是一辆黑车,属盗抢车辆并抓获犯罪嫌疑两名人,经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认出盗抢车辆出自张景祥手中购买,(有人证并有录音材料证明)。
编后语;
销毁证据的背后
2011年1月14号我在临西县公安局城区刑警中队报案期间由中队长左树强在第一时间泄密通知张景祥说我在状告他性侵害一事,当时我在中队录入口供期间由中队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设备)同步录入,执法记录仪是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步骤,能真实的记录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过程和证据的保留.同时记录下我在录入口供期间的全部过程,其中包括张景祥给我打电话的一段视频通话,视频中的通话完全可以证明张景祥的所作所为和犯罪事实.就在这执法记录仪所记录下来能说明张景祥对我性侵害的犯罪行为的视频不翼而飞了.城区刑警中队给出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解释是中队长左树强说是中队工作人员(刑警)在工作当中不慎丢失.第二种解释是由左队长汇报领导说执法记录仪在录入完口供后不久报修.这两种说法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是相互勾结还是权钱交易,让人深思不得其解.
张景祥和左树强分别是临西县的十大杰出青年和十大文明青年.
中国共产党培养的好同志党的好孩子、临西县县委培养的好干部、宣传部培养的杰出青年、县委文明办培养的好主任“张景祥”。县委宣传部是宣传弘扬中国共产党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精神。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政策、精神弘扬教育宣传。为县里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县里部分违规企业及部门协调灭火。而今天县委宣传部自家着火,县委常委、常务等各位部长上下奔走、赶赴邢台、北京说情灭火,宣传部的各位部长忙的不亦乐乎,很显然临西县县委宣传部有包庇纵容、袒护、姑息养奸之意。
实名举报 牛建雪
2012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