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内参】河北讯:在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灵山镇辉岭村,有一位女农民企业家名叫马会贤,她出生于1972年5月。她曾经是一位靠开设煤场起家,腰缠千万的个体工商户,在当地她也算首屈一指。挣钱不忘父老乡亲,她为了提高乡亲们的生活水平,租赁了国家废弃的旧煤矿作为场地,于2007年10月建起了曲阳县奥宝球团厂,安排了130余人当地农村的闲散劳力,部分乡邻便将自家的积蓄拿出来交给她,让她扩大再生产。当时,该县只有三家这样的厂子,也是当地政府认可发展的企业之一。她发展了、壮大了、挣钱了,有的人便想投资控股遭到她的拒绝,继而不测风云扑面而来,旦夕祸福从天而降。
主要事实经过
2010年8月的一天,有40多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进她的奥宝球团销售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了她的财务室,并把正在办公的会计轰了出去。她也曾及时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也曾赶赴现场,但终因其涉嫌经济纠纷,警方而未能对她的奥宝球团销售处进一步采取任何行政强制保护措施。自此,该企业的经营权受到非法控制,4位不明身份的年青人长期霸占并居住在财务室,他们不只是让厂子的货物只能进、不能出,更为嚣张的是将财务室的所有账目、票据进行了销毁。仅此,直接导致企业损失达二百多万元,企业被迫停产。
马会贤,小学三年级文化,没有法律意识。事件发生后,她在万般无奈之下,听取旁人意见,到保定市聘请了两名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律师受其委托到企业所在地调查取证时,被留守霸占人员推出门外并砸毁了律师的照相机等设备。后来她又多次报案,但因涉嫌经济纠纷,当地警方始终无法控制事态发展。律师依法向曲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却不予立案。期间,不止一次地发生聚众到企业寻衅滋事, 并在当地警方的围观下,明目张胆的将企业2000余吨货物(产品)抢走。目前,警方已为企业追回部分被抢货物。 一家拥有130余人的盈利企业却被当地的黑恶势力强行霸占和抢劫,即便是企业欠他们的钱,也该到法院按程序起诉,不该触犯刑法强行霸占和抢劫。据当事人称:警方于2010年12月28日才给录了口供。直到2011年底,当地警方通知:因涉嫌经济纠纷,不属公安机关管辖。
因外欠资金过多被定为非法集资诈骗后企业倒闭
2012年春节前夕,一百三十多名工人都没有开支、没钱过年。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当地黑恶势力猖獗而导致企业倒闭。部分投资股东亲眼目睹企业被抢的惨状,明知自己投入的资金已根本无法回收,有的服毒自杀,有的意欲上吊,虽均未果,但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恐惧。有的工人拖家带口流浪异地他乡,有的女工人因为长期没有经济收入无法生活,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得病住院。有位工人气得患了脑溢血,没钱治疗、在家等死,有更多的人是将法人马会贤堵在家里讨要工资。在公安不在管辖范围,法院在管辖范围却不立案的前提下, 由于当地黑恶势力得不到铲除,该企业根本无法恢复生产。大部分投资者见企业还款无望,也只好向马会贤索要投资或债务。马会贤也只好四处借贷尽力偿还。有的则是本加利、利滚利,让马会贤签字画押。更有甚者,逼迫马会贤必须以厂房、设备做抵押,如此这般,竟造成马会贤背负近5000多万元的债务和无法估量的经济,精神损失,马会贤哭诉:“我早想以死‘谢罪’,可那些借给我钱的都是我的亲戚、朋友,我怎么也得想法挣钱还他们啊!”。
为了能够早日恢复以往的平静,为了企业及工人的生存,马会贤也曾多次拜求当地政府领导、跪请当地政法委书记,渴望领导向该企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关领导也曾为此而下令,公安局长张广曾明确表态尽力帮她恢复生产,但直到2012年4月4日(清明节)那天,马会贤却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区被曲阳县警方以“涉嫌集资、诈骗”抓捕,拘押在保定市看守所。
例案分析: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具有归还本息意图,但在取得了公众存款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直接实现对公众存款的占有,并未采取任何欺骗方法不归还本息,只能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4、此罪与彼罪的区分。还有一类行为是行为人合法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但取得财物之后产生了非法占有目的,进而侵害他人财产利益,并不构成金融诈骗罪而构成其他犯罪。例如,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产生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于是编造各种虚假信息,采用欺骗手段使公众自愿免除其归本还息的债务,行为人的前一行为依然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后一行为则成立诈骗罪,而不能成立集资诈骗罪。因为行为人在“集资”时并未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只是吸收公众存款的意图,而后的通过欺骗占有存款虽有非法占有目的,却没有“集资”行为。
(二)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马会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其以集资诈骗罪的罪名刑事拘留是错误的。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的行为。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本案中,马会贤根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将所借贷的资金完全用于自己企业的生产,也没有不予偿还的意图;其所借贷的资金都是通过自己的亲戚朋友介绍而提供,而且都有借条,约定了利息,马会贤也没有采取用虚假的的证明文件进行集资,利息尽管高于法定利率,但是,这种行为也仅仅是民间借贷行为。不能以现在经营出了问题,不能偿还,就认定马会贤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本案中,导致马会贤不能偿还借款的原因,主要是自己经营的铁厂,被不明身份的人强行霸占,账目被毁,实在无法经营下去,才导致资金链断掉,如果企业正常经营的话,其完全可以偿还借贷资金。我们不能因为马会贤出现不能偿还的结果,就认定其构成犯罪。这是于法于理都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案情基本如此。目前,据当事人家属及部分知情人士透露:曲阳县警方正在以多种方式对马会贤“涉嫌集资诈骗”进行“调查取证”。但一些局外人士则认为:如果奥宝球团厂仍就不能恢复生产,如果马会贤入狱服刑。那么,众多的投资者必定会血本无归,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单从民生的角度分析,也必定会引起“节外生枝”,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由此看来,曲阳县官方是否应该从政治角度考虑,对马会贤网开一面、法外施恩,帮助她尽快恢复生产,尽早偿还其所欠百姓巨额债务。以告慰百姓:“马会贤还债有望”,确保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注:上文实为典型案例之分析,仅供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士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