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西河池王子发案经检察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和相关鉴定工作,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将于近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自治区高院要求,此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既定部署,排除证据矛盾和案件疑点,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尽快作出实事求是的公正判决。
据介绍,2001年9月20日1时许,广西河池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吴宗谋在家中被人杀害。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认定为王子发(男,1974年11月6日生,广西东兰县武篆镇拉乐村板更屯人)是凶手。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2002年11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采纳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抢劫罪判处王子发死刑。王子发不服,提出上诉,自治区高院二审公开审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指控以抢劫罪追究王子发的刑事责任,经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河池中院对王子发的死刑判决,改判死缓。判决生效后,王子发在广西贵港监狱服刑。
2007年2月5日,因犯抢劫罪正在广西罗城监狱服刑的覃汉宝向狱方自首称自己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材料转交河池市警方后,引起公、检、法机关高度重视。自治区公、检、法部门要求,办案人员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法律、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两案进行认真、细致、深入的调查,搞准、搞清、搞扎实事实真相,特别要对后来自首的覃汉宝故意杀人案是否成立进行深入、细致、认真的调查和审查,以科学、准确的态度依法侦查、检控、审判,确认其真实可信性,尽快依法办结,以便对前案作出公正的结论。
鉴于此案较为复杂,时间久远,证据体系的把关也较为复杂,难度较大,在河池市公、检、法机关办案期间,自治区公、检、法机关加强了对此案的指导,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毕定和否定都要有充分的根据,确保案件准确、扎实、高质量,严防出现错案,并就案件证据的收集、分析,矛盾的排除及重新鉴定等事项作出了安排。
自治区高院表示,由于吴宗谋被害一案,案情复杂,又因时过境迁,如现场房屋已被拆除、证人记忆影响等,动员证人如实作证、出庭质证(包括警方人员出庭作证),造成取证、核实证据的难度加大。对于王子发案,需要对被害人吴宗谋生前陈述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核实、甄别,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亦尚未得到合理排除。对于覃汉宝案,依照法律规定仅有口供不能定案,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据证明口供的真实可靠才能定案。
自治区高院表示,2009年,河池市中级法院先后两次组织开庭审理,但证据间一些关键矛盾仍未得到合理排除,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仍未得到合理解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需进一步补充核实证据,补充司法鉴定,法院将在补充相关证据和相关鉴定工作完成后,及时重新开庭对相关证据和补充鉴定及相关证人出庭进行质证,以实现办成铁案的要求和目标。目前,有关证据的补充、核实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