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称因财政困难 解决尚要时间
兴业县是1997年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县,位于广西东南部,眷属广西玉林市。发展十多年来,人口有70多万人,其中在职教师约8000人,退休教师约2500人,由于分流改制,退休教师的补贴及福利发放出现了缓发及拖欠,时间长达5年之久。连年来没有领到应得补贴的退休教师为此多次向各级相关部门上访,均没有得到确切和满意的回复。并且自上访后,该县的退休教师代表们还遭到了县政府的打击和监控。
信访两年有余 多项补贴出现拖欠
2010年3月15日上午九时,记者到该县采访。同时,该县约三十名退休教师在该县同乐酒店召开会议,会议就县政府何时发放教师的补贴进行讨论。
在记者未到退休教师会议所在地采访之时,该县政府宣传部副部长黎惠声先一步将记者安排到县教育局采访,并解释:“为考虑上了年纪的退休教师身体状况,怕部分血压过高的退休教师情绪激动。”后经协商,请退休教师派出几名代表到教育局向记者反映详细情况。
随后,5位退休教师代表到了教育局。教师代表蔡景绍和李昭雄向记者反映,县政府至今一共有三项补贴没有兑现和发放:
一、适当补贴(正科级)155元/人/月,从1997年7月开始执行,此项县级单位一直按100%发足,中小学在2005年只发55%,之前只发20%-30%;2006年7月发80%,2008年元月才发足100%;尚欠2005、2006、2007三年的45%及2006年半年、2007年共一年6个月的20%。
(一)开放区补贴每人按150元/月,从2005年7月开始执行,兴业县从2008年元月才发30元/月,尚欠2005年半年、2006年、2007年共三年半的120元/月。
(二)生活补贴每人300元/月,从2005年7月开始执行,兴业县从2009年元月才发100元/月,尚欠2005年半年,2006、2007、2008年共三年半的200元/月。
2009年10月15日、11月20日、11月17日、12月1日、12月25日该县退休教师代表分别将上诉原因同内容五次致信给兴业县人民政府并县长赖榜轰,至今一直没有见到任何书面答复。
据退休教师反映,2008年10月国家财政部给广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津贴、补贴专款15个亿,平均每个教师约300元/月,执行时间是2008年元月至12月,该县至今一直没有发放。
“对于15个亿的问题,县政府有关领导否认此事,并未对我们县的教师发放一分钱。”退休教师代表对记者说,这笔专款分配给兴业县是多少?到底这笔专款是真是假?这笔专款到底到哪去了?全县约一万老师的利益何在?
2009年12月中旬,眷属玉林市的兴业县、福绵管理区、陆川县等5位退休教师代表到玉林市财政局上访,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赵钊惠接待了教师代表。赵钊惠否认了15个亿义务教育专款一事。
2010年1月19日,该县退休教师到广西自治区上访。将情况向中央财政部驻广西财政专员韦宪订同志反映,同时反映给区财政厅教科文处、财政厅监督室、区教育厅等部门。区监察室表示15个亿专款是事实存在。
1月20日上午,该县退休教师代表再次到区教育厅信访办,该办一罗姓主任接待了退休教师代表的来访,并从教师代表处抄了兴业县教育局局长梁坚的电话,并对教师们表示,他了解清楚后电话答复教师代表。
1月21日,区教育厅信访办罗主任回复教师代表电话,肯定了15个亿的事实,广西全区义务教育教师50万,平均每位教师每人有3000元,并支持教师们努力去争取。
当日,退休教师代表们再次到玉林市财政局,找到当初不承认15个亿专款存在的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赵钊惠。“赵科长一见我们的神态,他的话语就来了180度的大转弯,他说,前次我说了一些不实的话,这15个亿我查了预算科,款已拨给下面了。”
教师代表说,随即,赵在教师代表面前致电兴业县财政局预算股梁股长,说明了退休教师代表上访到南宁现在在市财政局,并要求兴业县财政局对此比专款如何使用的向退休教师说清楚。
据了解,退休教师代表们为此上访了近两年,信访了中央人事局、财政局、教育部和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也多次找到兴业县的人事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但是均没有得到较为明确的回复。
1月22日,得到鼓舞人心的消息后,退休教师代表到兴业县财政局找局长罗燕球就此问题的解决。罗因要到南宁去区财政厅汇报情况,该局党组书记和预算股股长与退休教师代表面谈,面谈表示,此事会快速处理,并对退休教师代表说不要将15个亿与财政转移支付这两个概念混淆了。
1月23日,该县教育局召开了退休教师代表座谈会,该局局长梁坚表示,对教师代表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经作出了在3—5日内答复。
退休教师代表反映,由于临近年关,当时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年后尽快解决。可至今3月份了,事情并未解决。
上访教师遭恐吓 人身自由受限制
2007年至今,三年来,退休教师上访代表为了维护《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维护教师们的合法权益,教师们的依法上访却遭到了县政府的非法打击、监控、侵犯人身自由长达半年。
据上访教师反映,上访以来,该县一位领导两次下访上访老师,每次都扬言要扣人、抓人;县政府指派县教育局发动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对退休教师围堵、卡守、监视;中小学教师还把监视退休教师工作列上每周工作日程上,校长每天要向教育局汇报。
教育局层层布置,时任教育局局长刘瑜、副局长谭鸿星(现两人因贪污已被逮捕)公开在大小会上点明道姓某某教师是石南镇的,某某教师是山心镇的重点人物。把他们打成“危险分子”、“恐怖分子”、“不稳定分子”,这两位老师已失去了人身自由,甚至家庭电话和手机都被监控了。
“我们上访后,生活并不安乐了,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到我们家来说,不要再去上访了,再这么上访乱搞,去上访要告诉公安局”,退休教师上访代表李某说,公安局人员对此举表示说是为避免麻烦。
2009年12月1日,上访教师代表向该县县长赖榜轰发出第四封上访信,要求该县长于12月5日前作出书面答复。12月10日前兑现。该县县长非但没有答复,反而在12月9日这天指派山心镇派出所的公安人员闯入退休教师家里对期宣布限制人身自由,同时指派石南镇政府领导多方寻求退休教师的去向。
退休教师代表透露,只要退休教师稍有动静,立刻有人四处寻找退休教师去向。当退休教师向县政府提出如不给予回复将举行示威游行,收到兴业县公安局的恐吓:“废掉xx”。
“我们都是教师,而且是上了年纪的退休教师,却受到这样的打压和冷漠对待。”退休教师代表蔡某说。
兴业县财政局:县政府财政困难 教师补贴发放尽快处理好
到底有没有克扣退休教师补贴?如果有,补贴的款项的去向何处?
3月15日下午14:30分,根据退休教师代表反映的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兴业县财政局,该局局长罗燕球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罗燕球表示,关于2008年10月国家财政局给广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15个亿,从自治区里分到市里再分到兴业县财政局的有2034万,用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师收入水平。但是并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关文件说明是每位教师每人300元/月。
而财政局预算股一姓苏的股长也向记者解释,专款与财政转移支付是两个概念,这2034万是转移支付,需要经过预算。
由于退休就此问题上访自治区政府引起该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兴业县财政局在2008年经过预算调整作出了《兴业县义务教育补贴发放的实施方案》。县财政局将用2136万用于提高教师收入水平,其中包括:
(1)2008年1月增发34.3元/人/月,合计270万;
(2)适当补贴于2008年发足100%,增发30元/人/月,总计237万元;
(3)按照2006年自治区文件,给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师发年终奖和给退休教师发生活补助,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共1629万元相当于平均206.7元/人/月。
上述三项总计2136万。罗燕球表示,县财政局多加了102万用于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收入水平。这三项合计平均每人271元/人/月。
于此, 兴业县政府于2008年11月25日向市人民政府请示了该实施方案。(详见《兴业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兴业县发放义务教育教师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兴政报[2008]57号)。2008年2月18日上午10时40分市级政府电话批复同意了该方案(详见《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话电记录》附件)。
1、原则同意《义务教育教师补贴发放方案》,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发放;
2、在自治区规定时间内,视财力情况分布实施,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逐步赶上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3、密切注意义务教育教师补贴发放情况,确保稳定。
财政局于2008年11月预发了2100元/人,2009年1月份全部补完。
关于拖欠适当补贴155元/人/月的问题,罗燕球表示2004年—2007年的补贴问题是历史问题。适当补贴是从1997年开始发放,但是地方财力有限,只发放了部分。之后财力逐渐好转之后才发足100%。2004年以前各中小学是由镇管理,2004年、2005年后各中小学学校收归县管理。之间遗留很多问题没有妥善解决,所以2004年到2007年退休教师的补贴的确存在拖欠问题,没有按照县级标准进行发放。
县财政局已经对此作出了预算,需要1033万才能补足从2004到2007年拖欠的补贴。之后和教育局在2009年年底的时候做出了方案,县级政府于2010年2月2日在市参加人大会议期间专题研究了此方案并作出决定,决定分期分批发放,第一批是200万元,之后全额发放。罗燕球表示等召开相关会议后,会尽快发放拖欠补贴。
财政局表示,就补贴问题已经和退休教师代表积极沟通了多次,其中就有4-5次着重讨论专款和转移支付的问题。
百姓质疑:兴业县教育是否存在问题?官员买卖何时了?
2009年4月,兴业县教育局长刘瑜因贪污、受贿被逮捕,至今近一年了仍未做出任何宣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大家认为他有县委书记做保护伞,群众对此已向市检察院,市纪委投去质疑书,他装病又让他回家休养了,说治病”,退休教师代表纷纷向记者表示,该县的教育问题一直很紊乱,这与刘瑜的“买卖官职”有关。
2009年6月10日,经兴业县委常委会议同意,兴业县纪委决定对兴业县教育局副局长谭鸿星贪污、受贿、财产来源不明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谭鸿星在担任兴业县教育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1.5万元;利用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占有公款0.55万元;此外,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52万多元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退休教师反映,2003年6月,刘瑜接任该县教育局局长,从他任职那天起,可以说没有做对过一件事,更从来没有做过一件好事,在兴业当地人们把他戏称为“漏野”(当地方言,即最差的意思)。
“当时教育局人数30左右人,到现在达100人左右。僧多粥少后,刘想出一绝招,把这些人安排到全县各中学和中心校挂职任副校长,这些人每个学期最多到挂职学校转转,有的甚至没去过一次,但学校福利照给,这里也有刘的潜规则,谁讨得他欢心,谁就有机会到效益好的学校挂职),教育局的女职工由4人上升到32人。
据悉,至于刘在任时的不良作风及以3—8万元卖职让人进教育局的丑事在该县已满城皆知,老百姓心寒,教育局不作为,全县教师待遇的提高及中小学校舍的危房修建等并未见这些领导去考察过。该县众多老白姓对小孩的教育问题表露出了忧虑。
3月31日下午,兴业县人民政府外宣办就此事回复记者。该县政府答复,记者反映的情况不够真实!很多都是退休教师一面之词,很多具体的东西也不是实际的,这样在媒体上放出,必然造成社会混乱,损害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损害地方党委、政府的形象,请不要见报或挂网上。以下为该县政府的答复:
一、县非常重视退休教师的上访问题,认真解决遗留问题。
二、关于退休教师反映的情况
(一)、关于义务教育教师适当补贴在收上县管之后没有与县直干部同等标准的问题:
1、适当补贴从兴业建县前就开始发放,按干部职工相应级别和视当时的财力安排发放标准(标准逐年提高,没能按自治区的文件发足)。
2、兴业县由于财政困难,在2008年前都是按成数发放的,县直是2006年10月始发足,教师从2008年1月开始发足。
3、兴业县教育的管理是在2004年开始初中收上县管,2005年小学收上县管,此前归乡镇管理。收上前教师发放适当补贴标准与乡镇一样,按体制由各级财政负担,因此标准存在差别,县与市也一样存在差别。收上后由于当时财力困难未能全面提高,但发放的标准逐年提高了。
4、教师代表反映的遗留问题,由于历史跨度大,从2004年到2007年,解决问题所需要的资金较大,据测算约要1,033万元。政府和财政部门对此问题也比较重视,想方设法解决,多次与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方案,并将三局出的方案提交县政府,在今年春节前,也就是2月2日玉林市人大会期间在玉林专门召开兴业县党政联席会议做专题研究,研究决定,分期分批补发,第一次200万元已列入预算,待人大会批复预算后即可发放。
5、此前,我们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标准全额发足。
(二)、关于2008年中央给自治区15个亿(平均300元/月/人)用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水平问题。
1、资金下达。我县2008年接到市财政局的《关于下达2008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玉市财预[2008]32号)中追加我县用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师收入水平的义务教育教师补助转移支付为2,034万元。
2、兴业县的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提高发放的实际情况:总额为2,136万元(通过2008年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县人大批准)。发放的项目包括:①从2008年1月起增发开放区及粮差补贴每人每月34.3元,全年合计支出270万元;②适当补贴从2008年1月起按标准发足100%,每人每月约增30元,全年合计支出237万元;③发放2006年年终奖励(离退休发生活补助费)平均每人每月206.7元,合计支出1,629万元。我县发放以上几项义务教育教师补贴提高教师收入水平,县财政共计支出2,136万元,年人均每月增发271元(上级补助的资金人均每月仅为248元),年均人增发3,252元,从上级补助和实发相对比,兴业县已从本级财政中安排了102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教师的补贴发放。
3、发放三项补贴项目之前,财政部门已征求了退休教师代表的意见,他们认为比较可行,并由财政部门形成方案(兴政报[2008]57号)报县政府同意呈报市政府审批。
4、据退休教师代表蔡景绍到县财政局反映:(当时在财局三楼会议室,在场的有退休教师代表共5人及财政局的黄运友书记,苏品荣、龚业光、梁远芝三位股长)我县发放的义务教育教师补贴增发水平已高于之前他们在灵山县了解到的由上级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说的全区平均水平。
三、关于上访教师遭恐吓, 人身自由受限制只是上访教师代表蔡景绍的一面之词!根本没有一点事实根据。对退休教师上访县有关部门也是认真接访。
据教师反映,记者到该县采访后的次日,该县老干局以兴业县退休教师工作者协会是非法组织为由,将退协的牌子拆掉。
另外,该县城隍镇的村民向记者反映:位于该县城隍镇汽车站两旁到龙泉岩公路两旁约两百多亩土地被该县政府非法强行征地,该县政府篡改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文,群众对此批文提出有假,县政府又拿出另外一个文件,村民对比两文件同是184号文,但内容不不齐全。有上文无下文,区政府公章只有一个圆圈,看不清字样,有一个简直就是一个圆圈,落款日期不同,盖章处距离不同。
征地文件没说明确切地点,土地面积、周围四至很模糊;县政府叫群众一起丈量土地每亩是3.4万元,政府自己丈量就是每亩3.1万元。村民就此事上访区政府在没有回音情况下,县政府强行推整土地,群众阻止此行为,村民被抓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