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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永凯“春晖花园”延期交房借口多,开发商声嚣后台硬谁找麻烦收拾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陈小萍 点击数:16762 更新时间:2009/6/15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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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西南宁:永凯“春晖花园”延期交房借口多,开发商声嚣后台硬谁找麻烦收拾谁〗的最新评论:

         开发商叫板业主:“我们永凯后台硬,谁也别想扳倒我们!”
     “2007年2月,我在春晖花园C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07年5月8日”,黄先生说他是外地来南宁工作后喜欢南宁便在春晖花园买了房子,当时是冲着永凯是个大集团应该讲信用,房屋质量相对会有保证些。但想不到的是,自签合同后,麻烦接二连三而来,开发商屡屡违约,房屋交付一拖再拖。
      2007年4月底,开发商告知黄先生房子要到2007年7月才能交付。而他到7月再去询问时,又被告知到10月才能交房。10月,黄先生多次给售楼中心打了电话,并前往询问缘由。春晖公司以“东盟博览会要到了,南宁市建委发了强制全市建设工程停工令,竣工验收也未能安排,要推迟到2007年11月底”的理由答复他。
      11月28日,春晖公司向业主发《告知书》称,由于通往小区的市政道路云景和白云路正在施工,造成市政供电、消防供水设施等无法配套,消防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工作无法开展下去,要等道路完工(约2008年3月)后,公司保证2个月内办理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并把房屋交付使用。但时至今日,春晖公司仍迟迟未能交房。
      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春晖公司迟迟不能交房,也不肯做出任何赔偿措施,严重地违犯了他们的权益。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规定,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逾期不超过18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我们多次询问交房、赔偿事宜,春晖公司却总是采取无理、粗暴的手段拒绝与业主就此问题进行谈判和协商”,业主们说春晖公司公然答复“绝对不可能赔偿”,并叫嚣威胁“有本事你就去告,我们永凯的背景深的很,我们怕谁?”“我们永凯后台硬,谁也别想扳倒我们!”
      “事情其实很简单,什么时候交房?延期了怎么赔偿?”业主们踏破了春晖公司的大门,不但得不到协商解决却被威胁。业主们愤慨“花钱买房子却没想到还买出了大麻烦甚至是被威胁,这是个什么集团公司呀?还知名企业呢,滥得虚名,骗子公司一个!”。

    广西南宁:永凯“春晖花园”延期交房借口多,开发商声嚣后台硬谁找麻烦收拾谁
                发生冲突

    以市政建设停工令为由   延迟交房

      2008年6月3日,就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年多问题,十几名业主到南宁市建筑管理局信访,信访后相关单位给予了答复。    
        6月11日,南湖街道办事处刘海生副主任致电业主称,办事处收到政府转来的信访函,就此事该科将去永凯集团沟通。
      6月12日,南宁市建委市政科(主管市政道路建设的科室)姚彩霞来电答复业主:云景路、青秀北路、白云路均属市管项目,业主是南宁市投资开发公司。按计划,这3条道路均在9月30日完工通车。其中,云景路、青秀北路为市政府08年“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每月工程进度均需向市府分管领导汇报的,工期应完全可以保证。
      姚彩霞表示,市政道路的建设不能成为开发商迟交房的理由。春晖花园路的建设业主为青秀区建设局,春晖公司垫付50%,市、区两级财政各出25%工程建设款,完工后,政府财政归还春晖公司的垫付建设款。按计划,也将在7月中旬开通。由于此路的建设业主为青秀区建设局,她建议业主最好直接与青秀区建设局沟通、交涉。
      6月12日下午,业主致电市建委开发科(主管房地产工程建设的科室),工作人员秦俭表示,该科已向永凯下了督办函,要求按《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交房,并永凯组成一个工作组,负责与业主商谈赔偿事宜,但是,具体情况还在联系之中。
      7月,业主上访无果,开发商还是没有交房,无奈之下几十名业主将春晖公司告上法庭。
      2009年6月9日,永凯集团总裁办吕绍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态道,延期交房已成事实,公司并没有推卸责任,也愿意赔偿,但是这件事公司也是受害者,所以赔多少合理,也都在等法院的判决,怎么判,公司就怎么履行。同时他对南宁市建委相关负责人的答复说法表示,那是他们不了解情况在乱说话。
      对延迟交房吕绍和向记者解释说,春晖花园楼盘的工期,是因为周围市政道路施工被拖了。该楼盘附近的云景路,青秀北路把整个施工地,分割成三块,给施工带来很大的不便。云景路虽然早在2006年底开始施工,当初做建设方案的时候,了解到云景路会在楼盘施工前完成,可到目前还未完工。
      由于道路还在施工,楼盘施工车队进出不方便,施工设备也没办法安装。为此,楼盘的施工单位经常和道路施工单位闹矛盾。同时,按城市规划规定,春晖花园B区和C区的楼房,排水通道都必须走云景路。可现在云景路还是一条土路,施工排水都无法排出去,进出工地的路被水浸泡后变成烂泥,很多配套设施也没办法装好。此外,雨雪冰冻灾害也严重影响了楼盘的施工工期。
      吕绍和对于没有法定交房条件,也进行了解释,没有通过消防部门验收,主要就是云景路没有修好,小区没有消防车道,市政水、电未通,所以没有通过验收,以至于后面的所有验收部门都无法验收,这跟政府部门有一定关系,在这件事上,公司并没有欺骗业主,也是受害者,工期延长,建材价格上涨,公司的损失也很大。
      据了解云景路、青秀路是通往春晖花园小区的主要市政干道,南宁市政府的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表上显示,云景路项目是分年度、分标段实施的,建设起止年限是从2004年至2008年,预计在2008年9月30日前项目竣工,承建单位是南宁市投资开发公司。青秀北路(大使公馆旁道路)则是在2007年8月才立项,且并未实际实施,后又因设计变更后,2008年3月24日重新立项,最终完工时间在08年12月30日前。春晖公司与这些路段相关联的楼栋,约定交房时间都是在2007年,且这些都是政府的公开信息,难道春晖公司视而不见,竟然强行当作不可抗力?所以,业主们认为,春晖公司延期交房的原因只是借口。
      2009年6月11日,记者欲就此事采访青秀区建设局,该局表示白云路、云景路的建设业主并不是他们,而是南宁市轨道交通公司。随即,记者到南宁市轨道交通责任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人员表示,由于目前广西正在召开泛珠会议,具体事宜要等公司与会领导回来才能给予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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