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斗士”梁佰坚榜上有名
法讯网.广西讯-法治快报南宁报道 (记者罗 妮)11月18日,在广西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大会上,柳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消保科副主任科员蒋照华,桂林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许凯,梧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曾振朋,梧州市自由职业者、消费者代表梁佰坚等10人,被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广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
昨日站在领奖台上的消费者代表梁佰坚令人关注。作为梧州市一名自由职业者,梁佰坚从2003年开始多次向当地物价部门反映:自来水公司每年向每户市民收取19.8元至590元水表鉴定费不合理,但一直没得到满意答复。在数次受挫后,他把三年来反映的情况向梧州市工商局和市消协投诉,引起工商部门和消协的重视。他一边积极配合当地工商和消协部门查访用户,一边动员市民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过努力,当地物价部门于2006年11月下文取消梧州市水表检定维护费,每年为梧州市的企业和居民减少不合理费用300多万元。他是千百万消费者中的普通一员,曾被一些人称为“刁民”,同时也被广大消费者称为“斗士”。
据不完全统计,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以来,全区工商机关受理、处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15万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亿多元。全区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8.75多万元,解决18.38万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