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2010年10月23日下午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公司新裕煤矿发生一起井下死亡事故,死者张海明,朔州市平鲁区人,年龄58岁,死者生前是同煤集团八矿退休职工。
到目前为止这起井下死亡事故隐瞒不报,新任矿长张志军并已88万元与死者家属私了。发生事故后,各路记者纷拥而至,书记 杨茂清以高额封口费对其各路记者进行封口事宜,记者到矿后,书记 杨茂清安排记者分别在国益大酒店以及怀仁宾馆住宿等待发放封口费。
新任矿长张志军矿长在上任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发生矿难竟敢如此大胆隐瞒不报!可想而知,如此往后新裕煤矿井下工人的生命在这种没有煤矿井下生产经验、没有良心可言的领导下是多么的轻于鸿毛!
现任矿长张志军在矿难发生时为代理矿长,矿难发生后被朔州煤电公司正式任命为新裕煤矿矿长,现任生产矿长在矿难发生时为安全矿长兼调度主任和生产技术科长,矿难发生后被正式任命为新裕矿生产矿长。矿难发生后主管部门非但没有追究其责任,反而还得到提拨包庇!天理何在?死者能否安息!
早前报道:同煤朔州煤电公司新裕煤矿,两年瞒报两起矿难并涉嫌封口
伴随着山西省力度最大的资源整合,山西小煤窑已经成为历史。国有重点煤矿取而代之,不断完成山西煤炭工业现代化的进程,但不和谐的音符再次产生,“新裕发封口费”,2010年7月21日,这成为晋北二记者热议的事件。
7月21日上午,在朔州煤电公司新裕煤矿外,停满了各路记者,杂志/报纸/网络电视台/甚至海外媒体人员,一个都不少。京P的,晋A的,晋B的,朔F的,花色众多,矿工作人员一波一波接待到访者,里面不时传出“不行不行”的声音,原来,眼看越来越多的记者到访,新裕矿的接待能力下降,从开始的上万元变为五百或者三百。
一位怀仁籍记者坦言,矿上有两本帐,封口费是从体外资金中列支的。
为何新裕矿发放封口费,知情者透露,同煤朔州煤电公司新裕煤矿7月13日发生矿难:死亡一人:姓名:高飞.三十二岁。
实际上,新裕矿在2009年仍有一起瞒报事故:2009年6月24日,朔州煤电新峪煤矿发生一起一死两伤的井下事故,隐瞒不报。将尸体转移到内蒙古丰镇市后,把家属叫去,私下处理。死者邢宽今年46岁(身份证号1325211196312191115),是河北省张北县人,有一儿一女。伤南街村杨旭江、北街村左东红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