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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包头4月19日电(通讯员 汤彦冬)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路怒症”的情况越发普遍。驾驶汽车堵在马路上,本是司空见惯的一幕,但这事发生在有“路怒症”的赵某(男,46岁,包头市东河区人)身上,却演变成了一次惨痛的教训。
2015年10月24日晚上21时许,包头市东河区西脑包大街车流密集,堵在路中间的赵某有些心浮气躁,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同事裴某劝解了几句,便不停的让赵某插队。赵某的怒火立刻被点燃,二人因此发生口角。二人的同事刘某上前劝说时和被赵某迁怒,一气之下赵某用砖头将刘某头部和右手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事后不想承担相关责任的赵某隐藏踪迹,并从原公司辞职。
2016年4月13日,包头铁路公安处民警将赵某成功抓获,现赵某已被羁押于包头铁路看守所。
小矛盾引发大冲突,面对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驾驶员应当具备较高的心理素质,带着怒气开车引发严重后果,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行车切忌冲动,礼让换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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