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说“小”并不小,地方政府责难咎
仙井乡政府于10月18日作出了关于泉塘村何三定反映迁坟事件的处理情况说明:高科园负责处理该问题的相关领导直接与泉塘村书记何先交衔接,并与部分村民代表沟通,对迁坟必经的14户农户道路维护和相关村民小组、农户的青苗补偿等达成了初步意向,何三定也在参与沟通村民之列,当时他本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后来在迁坟的实施过程中,个别村民提出了反对意见,并到乡政府上访。
乡政府指派主管农业的副乡长通过调查了解:该处虽然不是建公墓,但由于高科园迁坟的数量较多,在程序上不合法,乡政府当时立即安排了人员进行制止,要求暂停施工;所反映的占地面积达18亩之多,这是原来的计划面积,实际迁坟占地面积只有1亩左右,已迁42座;主管农业副乡长多次到村组协调此事,还和乡干部一起于8月15日到高科园,与高科园负责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并以书面的形式致函,要求停止迁坟施工;乡政府向县国土局反映情况,随即国土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对村上因违法用地进行立案,现已将案卷移送到了执法大队,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目前迁坟施工已全部停工;迁坟事件影响到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确实存在,但是影响不大,对于何三定提出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低保等要求是不合理的。介于何三定多次提出诉求,乡政府准备组织高科园负责领导、泉塘村民委员会、何三定三方进行协调,尽快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乡政府负责宣传的干部表示,该项目没有立项,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不属于公墓,乡政府也不知道征地协议的存在。
记者电话采访该乡党委书记谭先生,谭书记表示这是“小事”,拒绝了记者采访。党中央一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泉塘村村民土地被强占,破坏,高科园纠集涉黑人员欧伤村民,当地政府不抓人,迟迟未予处理,放任事态发展,导致村民数次去中央、省、市上访,这是“小事”吗?
国土局态度明确,违法用地已立案
株洲县国土局办公室的邹国仁主任表示,国土局已经对该事件立案调查,目前还未得出结论,但该项目已定性为违法用地。6月初,高科园与何先交协议签订卖地协议,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村干部私自决定以6000多元每亩的价格将17.6亩林地卖给高科园,群众工作未做到位,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由于墓地与村民住宅距离不到20米,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目前已迁坟46座,占地300多平米。
县国土局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执法大队立案调查此事件,对于未经批准,私下协议并违法用地的行为,已下达停工书,责令其马上停工。因为该墓地不属于公墓,因为公墓需要上呈认证报告,确定该处是否适合建公墓,并由发改部门立项,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等。至于记者另外反映的该地生活垃圾不经环保等部门论证和批准随意运往山林地倾倒,不做任何处理而致当地空气、水土、植被等遭到破坏,现场臭气熏天,蚊子、苍蝇等到处飞,给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将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山林地里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而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方针,需要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坚决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经济不忘民生,发展经济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与人民同呼吸,人民才会与我们共命运。记者藉此希望株洲县、董家段高科园以及乡、村等各级政府吸取教训,依法依规去发展经济,造福当地人民,不再发生类似仙井乡泉塘村张家坡组违法违规的迁坟悲剧了,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次迁坟事件的发展。
【作者:喻良球 张敏 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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