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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大为《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号脉”.
作者:冯一波  文章来源:法讯网湖北频道  点击数1465  更新时间:2011/4/7 10:54: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湖北讯(通讯员 冯一波)“据我们检查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来,我市先后对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了12次专项检查,查处侵犯劳动者权益案件251起。”

    “三年来,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2起,其中:劳动关系案件68起,劳动报酬案件35起,社会保险待遇97起,经济补偿62起,共涉及1013人,金额864万元,已全部结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到去年底,全市用人单位签订合同44636人,签订集体合同382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了156家,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劳动合同法》意识,加大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真正有尊严的工作。”

    ……

    这是3月28日召开的湖北省枝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宜昌市和枝江市人大代表在分组审议时对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给予的评价和建议。

    为确保《劳动合同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初,该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纳入监督议题。2月下旬至3月上旬,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随机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按照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就该部法律贯彻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提出了建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和贯彻实施情况一并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报告。

    3月28日,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报告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各类企业、社会各界努力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较好地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针对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各方思想认识上均存在偏差、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权利得不到全面保障、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常委会提出四条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抓紧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企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带头实施《劳动合同法》,规范编外聘用人员劳动用工。要树立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就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理念,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要建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的主要条件之一,督促其逐步建立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要针对建筑业、小型私营企业、小作坊和个体工商户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劳动者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解除频繁、社保关系难以转移等特点,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和措施。要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要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要引导用人单位把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与创新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指导督促用人单位组建工会,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协商、异议和告知程序等制度,建立健全劳资双方协调沟通渠道,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力度。要将开展专项检查与劳动用工日常监管相结合,大力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使全市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提高以养老保险为主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率。要建立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情节比较恶劣的用人单位,要通过媒体舆论曝光,切实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执法和劳动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平台建设,确保执法效果。

    据了解,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将再次听取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再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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