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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建立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作者:冯一波  文章来源:fzkx.net  点击数865  更新时间:2010/3/26 10:02: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湖北讯(通讯员 冯一波)笔者3月22日在枝江市农业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贯彻执行《种子法》情况的审议意见,依法有效、迅速有序地处置种子突发事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枝江市政府建立了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应急机制对组织领导、职责任务、预案启动、应急保障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科学快速反应、分级依法处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种子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种植业股、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处理种子突发事件的领导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对重大事件进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反馈和具体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各镇(街办)农业服务中心成立种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的种子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举报、上访、投诉和开展咨询服务,并设立值班电话,要求仔细记录来电(来访)时间、人员、内容、联系方式,及时交由办公室主任作出安排。建立市、镇(街办)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和各镇(街办)受理举报投诉值班制度,市对各镇(街办)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值班制度不落实,造成工作延误的,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三是应急机制启动。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应急机制,在同一个村出现50亩左右可能由于种子质量问题造成较大生产损失的;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后知晓的或尚未处理的种子突发事件;因可能的种子纠纷到农业部门或当地政府部门上访人数超过5人,且情绪不稳、可能使矛盾激化的;接到群众举报,涉及假、劣或应审定未审定品种种子数量在1000公斤以上的;其他可能因种子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

    四是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在辖区内出现突发种子事件的,先由事发地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应急处理,非种子质量问题,应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工作,属种子质量问题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若符合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情形的,在24小时内作出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要立即赶赴事发地,协助和指导有关镇(街办)开展工作,做好群众工作,通过补种、改种等补救措施,组织恢复生产。组织执法人员,依法检查该批种子的生产经营档案,及时查清种子来源和流向,核实事件涉及区域,做好对该批种子样品质量的检验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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