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寿光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规范醉酒滋事警情处置
作者:杨乐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35  更新时间:2009/8/13 10:02:2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山东讯(通讯员 杨乐德)近日,寿光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通过召开队伍管理座谈会,针对民警反映的辖区内外来人口众多,治安状况复杂,醉酒滋事警情较多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城区派出所醉酒滋事警情处置规定》。

    一是民警在处置醉酒滋事警情时,切实注意自身和周围群众的安全,携带警绳、约束带等必要的警械,并充分发挥110接处警现场执法仪的取证作用;

    二是对醉酒滋事警情应分类对待,对只醉不闹和涉嫌违法犯罪的区别对待,应视情依法合理使用警械及强制手段,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三是保护好醉酒人员的随身物品,并采取积极的救助措施,尽快查明醉酒人的身份,与家人取得联系,必要时拨打120或送医院救治。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