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福建讯(通讯员 颜建全)4月22日,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查获了一名复吸毒品的违法人员。
这天凌晨6时许,桃城派出所获悉在辖区桃城镇桃城二期某幢某室里面有人吸食毒品。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当时该室房间里面只有余某某一个人,细心的民警一眼就认出,余某某曾于2008年11月间因吸毒被处理过。民警于是依法对该房间进行检查,结果没有发现涉毒物品,遂口头传唤余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在派出所里,经用XXXX试剂盒对向余某某提取的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呈现阳性,在证据面前,余某某交代了其复吸毒品的违法事实。
目前,余某某因吸食毒品已被永春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依据《禁毒法》,他还得接受强制隔离戒毒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