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超仁 长岗法庭是一个“小法庭”。由于离黑龙江兰西县城较远,加之管辖的长岗乡为县里的“贫困地区”,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个大案件,法庭只有4个人,两位法官和两位书记员。 长岗法庭虽小,但它所起的作用并不小。长岗民风淳朴,辖区内群众农、林、牧业兼而有之。这里的乡民彼此间若有什么矛盾冲突时,通常是通过法庭来解决。所以,长岗法庭成立至今,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群众间有了摩擦都会说:“走,咱们法庭那儿说理去。” 2008年9月,长发村一位59多岁的老大娘来到法庭。开始,法官们认为老人是为赡养问题来的,结果老人的倾诉却出乎他们的意料。原来老人的老伴因迷上打麻将,家庭已经濒临破裂的边缘。老人请求亲戚甚至是村委会多次劝说无果之后,便想到了长岗法庭的法官。法官二话不说,便驱车赶往老大娘家。一开始,老大爷脾气很大,不但不认错,而且还闹着要离婚。法官们的调解自然也没有效果,但是法官们并不灰心,他们先让两人冷静下来后,再进行苦口婆心的解释,后来,这位老大爷终于认识到自己这段风风雨雨走过50多年的婚姻的宝贵。最终,老大爷改掉了赌博的坏习惯,老大娘也原谅了他,两人又重归于好。 法官们把法的刚性和情的柔性巧妙融合,通过把握法律内涵,娴熟运用调解艺术,实现案结事了,用“耐心、公心、爱心”化解了一个个矛盾纠纷。被老百姓赞誉为“善于定纷止争的好法官”。 但由于地处乡下,基础条件还比较落后,当事人又都普遍住在交通不便的各个村落,给审判、执行和送达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到了雨季的时候,道路泥泞,这时候,车辆往往无法通行,给法庭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长岗法庭的法官们甘于孤独、甘于寂寞、甘于清贫,是他们对工作的信念、职业道德的约束,这还不够准确,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来自四面八方的温暖。自从长岗法庭成立以来,县法院和上级法院就从未停止过对他们的帮助。多年来,大家想办法争取资金,尽最大的努力来改善法庭的工作条件。2006年,长岗法庭迁入了乡政府办公,群众有什么纠纷和困难,法庭适当地和乡领导沟通,这种法官加乡干部的调节方式使案件的审理快捷了很多,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