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法网-贵州讯(通讯员 龚庆波、刘晓娅)2016年4月15日,贵州遵义县公安局遵南派出所传唤陈某,查处1起盗窃案。
4月15日11时,陈某前往遵义县南白镇白锦小区逛街。
逛街过程中,白锦小区七喜啄木鸟皮具店一款价值139.8元的黑色女士双肩包煞是好看,陈某顿时心仪。
陈某迫不及待痴心妄想马上拥有这款皮包,可是身上仅仅仅携带10余元现金。
正在无可奈何之际,恰好其他顾客进店选包不慎碰落两个包掉到地上,陈某趁服务电弯腰捡包之际,迅速拿起双肩包逃之夭夭,可是她的这一切却被店内监控和街道城市监控拍摄得清清楚楚,所以警察不费吹灰之力很快找到了陈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陈某(女,27岁,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涉嫌盗窃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