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山东讯(于帅) 12月6日,济东分局经侦大队移送起诉一起职务侵占案。
2009年11月份,邹城市某公司业务经理王某某与甘肃中煤某项目部签订了矿用锚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甘肃中煤某项目部将60万元货款付给王某某,王某某收到货款后,只将其中30万元上交给公司。邹城市某公司多次找其催要剩余货款30万元,王某某以项目部未予其结算为由,拒不支付余款,后逃匿。
目前,该案已移送至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