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内蒙古讯】2012年6月7日6时许,由包头乘警支队值乘的K1115次列车运行至榆林站开车后,乘警组接16号车厢4号座席旅客马某某(女、22岁、山西省吕梁市兴县人,持有太原至包头的客票)报称,其女士挎包内现金人民币4906元被盗。
接警后,在包头铁路公安处领导的督导下,从失主的款源入手,案件终于显露真相。根据失主马某某提供的其男友蔡某某先将5000元放入其包中,后又取出100元购买车票的线索,铁路刑警千里赶赴太原,找到其男友及家人。
原来,蔡某某当天将5000元现金放入马某某的钱包内后,想到其家人并不同意两人交往,又自行将5000元现金全部取出且并未告知马某某,之后蔡某某花94元给马某某买了一张火车票,导致马某某误以为钱包内有4906元现金。
查清真相后案件被撤销。(黄明伟 宋振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