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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拍城管执法遭野蛮阻挠,警察成帮凶
作者:清风  文章来源:中国清风网  点击数861  更新时间:2011/11/22 9:19: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1年11月9日下午4时许,在临泉县前进路泉河商城门口,一群城管在抬一家报亭外边的一节柜台,女业主在好言求饶,一个身穿夹克的城管负责人大喝一声“抬走”,几个身穿城管制服的小伙子不由分说把装满货物的柜台架到城管执法车上。
     在另一家卖鞋的货摊前,尽管货物被塑料布遮盖住并没用摆放出来,在城管负责人的指挥下,还是被其他队员抬走了一箱球鞋。
     这时一个大约六十岁的老者因不满城管人员抬走他的东西,便与城管发生了争执,立即上来几个队员把老者制服。
     等城管的车队开过后,便有老百姓低声骂道:“这些城管都是土匪养的,太不讲理了,啥东西都弄!” 
    在一家销售灯饰电器的商店门前,城管队员再次与店主发生争执,笔者便举起相机进行现场拍摄。引起城管的注意后,有个戴着眼镜、手拿对讲机的矮个子向城管指挥负责人耳语,该负责人用右手指着笔者大声质问:“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是哪里的记者?把他给我控制起来!” 
    笔者答:“我是普通公民,我在旁边拍照又不影响你们执法。” 
    没想到该负责人恼羞成怒,仍然用手指着大声叫嚷:“我不怕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把他弄起来,把他相机搜下来!” 
    几个城管队员迅速抓住笔者的衣服及胳膊,还有人试图抢走笔者的相机,立即引来大批群众围观,随后有自称是临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将笔者及同伴带到该局进行询问。
    在该局一楼一间办公室,民警刘鹏出示了证件后,将笔者的相机拿在手里翻看拍摄的照片,并对笔者进行了身份核实。 
    “你是干啥的?为啥拍照片?”刘鹏问道。 
    “我是老百姓,看到城管执法就跟随拍摄,你们没有告知禁止拍照,为什么不准拍?”笔者反问。 
    “你不是记者,为啥拿着相机拍照?” 
    “那一条法律规定只有记者才能拍照片?” 
    这时一个女民警质问:“你拍的照片发到网上咋办?” 
    笔者要求该女民警出示证件,看到警官证的名字为刘敏后,笔者反问:“你怎么就确认我一定要发到网上呢?”
     刘敏接着问:“你把负面的发表了咋办?” 
    笔者仍然反问:“你怎么就确认我一定要发表呢?” 
    一名自称是临泉县委宣传部的负责人说:“临泉县马上要举办杂技节,街道两旁的违法设施要进行清理,因为杂技节期间会有很多媒体记者过来,不光有国内的,还有国外的记者也来,看到街道乱七八糟,形象不好。” 
    笔者回应道:“既然是城管依法行政,为何害怕老百姓拍照?为何害怕老百姓监督?我犯什么法了把我带到公安局询问?” 
    站在一旁的民警刘鹏解释:“我们一直在后面跟着。” 
    笔者提出质疑:“谁给你的权力,让你们警察跟在城管的后面?” 
    刘鹏辩解:“我们主要核实一下你是不是记者。” 
    “既然你们是依法行政,为何害怕社会监督?是不是记者很重要吗?看到有人拍照就这么紧张,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你们的行为是非法的!”就在笔者争论的过程中,自称是宣传部的负责人把相机里的照片删除了几张。 
    大约半小时后,刘鹏把身份证还给笔者,说“误会了”。走出公安局后,笔者立即致电临泉县委宣传部(05586530713),新闻科的张科长在电话里表示了道歉,并邀请笔者及同伴关注“杂技节”。 
    北京律师项宏峰了解事情经过后直言: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显摆政绩,不择手段甚至动用警力进行所谓的行政执法,动不动就拿警察吓唬老百姓!项律师表示,依法行政、阳光执法不能只停留在嘴上,欺负老百姓的官员就不配做人们公仆!安徽省某人大代表也表示高度关注笔者的遭遇。 
    2011年11月14日,笔者通过传真的形式向临泉县委宣传部做了通报,截至发稿,尚未接到任何回应。为何临泉县的城管成了人人讨厌的“过街老鼠”,笔者将随同媒体记者持续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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