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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博弈“骗补”之说
作者:杨店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486  更新时间:2016/1/13 10:39:1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一位业内知情人透露,这些企业不认账,或与政府的核算制度存在缺陷有关。在这次被通知退款的过程中,企业只是被告知审核不合格,至于为何不合格则没有说明,核算用了什么方法,如何进行也不晓知
  
法治周末实习记者 杨店

  近日,四川长虹集团(以下简称四川长虹)被四川绵阳财政局要求退还家电节能政府补贴款约4.4亿元,业内猜测,长虹被要求退回补贴款,有可能涉嫌“骗补”。四川长虹表示不服,拟提请相关部门重审。
 
  被要求退还4.4亿

  2012年5月,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在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高能效平板电视实施财政补贴。补贴对象为终端消费者,企业在销售时将补贴资金先垫付给消费者,然后按照相应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垫付款。这项旨在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一度刺激了家电行业的销售热潮。

  然而,2015年12月28日,四川长虹收到绵阳市财政局通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清算节能家电产品推广补贴资金的通知》,向四川长虹拨付节能家电产品(热泵热水器)推广补贴清算资金8万元;收回四川长虹节能家电产品(平板电视)推广补贴清算资金4.3956亿元。

  据统计,截至目前,四川长虹已累计收到节能惠民工程补贴资金21.4376亿元,尚有9430.5万元未收到。根据上述通知,补贴资金清算后,四川长虹需退回已经收到的补贴资金4.3956亿元,同时公司账面应收补贴资金9430.5万元也就此取消。

  长虹并不是此类事件的唯一主角,此外还有康佳、TCL、创维近日也纷纷被要求退回部分家电节能补贴。初步统计,这几家企业被要求退还的补贴款项总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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