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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围陪审困局
作者:刘希平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314  更新时间:2015/3/18 11:58:1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大合议庭”票决判决结果

     如何破解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困局,天心区法院开始了新的尝试。

    “以前一些陪审员对案件没有进行实质审判,由主审法官包办,这样必然造成‘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对于以前陪审工作中存在的弊端,马贤兴深有感触。

    马贤兴认为,破解陪审困局,首先就要提高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让陪审员真正审起来。

    去年4月,长沙发生一起4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一名死者亲属将车主、酒店、保险公司等7名被告起诉至天心区法院。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死伤人数众多,事故车辆车主又是湖南一位明星艺人,此案的社会关注度极高。

    “我们经研究后,决定通过此案来推动陪审工作改革,全省首试7人制大合议庭来审理此案,最后由合议庭成员票决判决结果。”马贤兴解释,两名法官和5名陪审员人手一票,这样就可以避免判决结果由法官说了算。

    2014年9月4日上午,天心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索赔案。由两名审判员和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大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5名人民陪审员就本案争论焦点,轮流向原被告双方发问,思路清晰,毫不示弱。

    马铁夫向记者介绍,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的合议庭通常由一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3人合议庭。“7人制大合议庭是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后湖南省基层法院的首次尝试,是3人制合议庭的实践突破。5名人民陪审员和两名法官组成大合议庭是单数,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从司法效率与成本考虑,7人合议庭或许会被认为是一种浪费。但是,随着司法民主的扩大、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巨大空间以及社会的普遍关注,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敏感和具有影响性的民商事案件,适用大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判,有其必要性和价值。”马铁夫解释,本案有4死两重伤情节,又有7名被告,法律关系和责任划分复杂,大合议庭集思广益进行审理裁判,其过程与结果可能更加具有公信力,这样的成本与付出在司法可接受范围内。

    2015年2月16日,天心区法院对这一索赔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结果完全是由合议庭成员投票决定的。

    “对一些影响大的案件,采取大合议庭制,可让更多的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这也是我院陪审改革的一大趋势。”马贤兴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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