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应对商家真实性做实质审查
以刘晓敏参与的着见店为例,刘晓敏当时从天猫上对着见店的营业执照做了截图,着见店的营业执照显示,其公司名称为“北京凤华井泰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法定代表人为马晓峰,注册资本为3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1年4月13日。
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中也查询到了该公司,不过依照刘晓敏提供的发货截图上显示的马晓峰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提示音却显示一直关机。其他店铺也多是类似情形。
面对商家的“失联”,消费者的后续维权步履维艰。刘晓敏所在的维权群中,有消费者向工商部门发去投诉,被告知按注册地址找不到商家,建议其向警方报案,不过向警方报案后,却因金额太小不予受理;转而向天猫客服询问事件处理进展,被告知让耐心等待。
3月11日,天猫工作人员回复法治周末记者称,目前天猫正在采取多种措施介入此类案件:对于愿意配合的商家,天猫催促其完成返现;对于不配合的商家,天猫对店铺进行监管并动用保证金赔付,且将相关案情提交给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备;后续天猫也会全力配合公安、工商的调查。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依据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这一条款实质上是要求平台要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的身份做实质性的审核。”乔聪军认为,目前验证商家的身份已经非常多样化,不能单以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扫描件进行认证,而是应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认证。
中国公益法援平台“东方法信”负责人张兴彬对此观点表示认同。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联系方式,那么平台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提供了商家的真实联系方式,那么对于平台是否要在此类案件中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还需要法院根据具体个案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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