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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要让加多宝白干
作者:辛颖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272  更新时间:2015/3/4 10:05:0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广药王老吉近日将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间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的索赔额由10亿元变更为29.3亿元。广药王老吉公告称,加多宝在此期间的净利润合计约为29.3亿元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辛颖

    当人们还在回味春节长假中各种舒适和闲散的时候,两家凉茶生产商王老吉和加多宝已经在法庭外蓄势待发,准备再次开战。
    2月27日,“王老吉”商标所有者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发布的《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已就该商标纠纷案件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的赔偿金额由10亿元变更为29.3亿元。
    此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庭审一年半之后于2014年12月19日对“中国装潢第一案”红罐凉茶装潢权官司(以下简称红罐案)作出一审判决,将红罐装潢判归广药王老吉所有。
    从2010年开始,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从商标诉讼,到包装专利诉讼,再到广告语纠纷,在法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超市货架等各种场合展开了一场“凉茶之争”。
    “其实无论是加多宝还是广药王老吉,都是希望通过这些行动,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有市场营销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指出。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曲日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利用打官司来扩大消费群体的影响效果应该还是有限的,一方面消费者很难由于对案件的关注而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另一方面这毕竟是短期效应,有可能还会对品牌产生负面价值。所谓的双方共赢也未必真能实现。”

诉讼拉锯战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对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7起案件进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标、装潢、广告语等多项行为,广药王老吉均胜诉,加多宝均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累计需支付赔偿金近1.7亿元。
    此次广药王老吉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案件始于商标纠纷,2014年5月广药王老吉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之间,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所造成的广药王老吉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公告》中介绍,广药王老吉在去年案件受理之后,依法调取了加多宝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专项分析并出具报告,其中显示,在上述期间加多宝净利润合计约为29.3亿元。
这并不是广药王老吉第一次对诉讼请求反复斟酌。据“红罐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其作为原告就3次修改诉讼请求,4次变更委托代理人。
    “红罐案”宣判之后,双方展开了一系列行动。
    在广东高院判定加多宝“红罐”侵权之后,加多宝当天即表示将会上诉。截至目前,尚未有任何加多宝的上诉信息公开。
    2014年12月22日,加多宝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全球律师征集活动:“希望(律师)能全方位地为加多宝提供意见和策略,不仅针对目前的诉讼问题。”
    3天后,广药王老吉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这是我们等待良久的正义结果”。而在2014年的最后一周,广药王老吉官方网站上“急聘3000快消人才”的举动也被外界解读为“欲挖加多宝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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