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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温州最大建筑企业破产启示录
作者:赵晨熙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595  更新时间:2015/1/29 10:29:5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编者按:有“温州建筑航母”之誉的温州最大建筑企业中城集团垮了,不得不通过拍卖全部股权的方式来进行重整。
       压垮这艘“航母”的三根稻草,分别是:互保拖累、房地产低迷以及银行“断供”。其实,还有颇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建筑行业的垫资潜规则,一旦回笼资金不顺利,就很容易让建筑企业陷入资金困境之中。
       中城集团的垮台,让不少建筑企业都“心有戚戚焉”。那么,这几根稻草究竟是如何压垮中城集团的?现实中,还有多少企业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和困局?中城集团的垮台又能带来哪些启示?

温州最大建筑企业破产启示录之一
是谁击沉了“温州建筑航母”

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1月25日上午10时,来自江苏、甘肃、浙江等地的6家企业齐聚浙江产权交易所,参加一场拍卖会。
       这场关于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的拍卖会,早在1月15日便由浙江产权交易所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此次所拍卖的中城集团100%股权包括《股份转让合同》约定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中城集团设计分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管理权)和收益、依附于中城公司的依约定移交给受让方行使管理的事务及其他事务的权利义务,起拍价为4216万元。
       拍卖当天不到10分钟的时间,几家企业竞拍代表便相继12次加价,最终由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5800万元竞拍成功,并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股份转让合同》。
       中城集团股份拍卖一事虽告一段落,但曾经被誉为“温州建筑航母”的温州最大建筑企业缘何会破产重整,其背后的原因似乎更值得关注。

       债权银行多达24家

       1月25日,打开中城集团的官方网站,发现其已经一年多没有更新过,最新的消息仍停留在2013年10月23日中城集团启动“新三板”挂牌。
       不过,在官网中还可寻找到公司往昔的“辉煌”。
       法治周末记者在中城集团官网中看到,集团前身为温州市中城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本为3.068亿元,系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2010年度施工产值曾达39.01亿元,创利税2.7亿多元。
       2008年7月18日,该企业曾被建设部授予“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是温州首家获得此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当年也是该市唯一一家;2000年,它斥资1000万元成立了中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开发了中和家园、锦绣中城等楼盘。
       该集团同时还涉足房地产、酒店、建材等行业,并参与开发了杭州钱江国际时代广场等项目。
       如今这些已成昨日辉煌,2014年5月14日,因企业资不抵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城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中城集团前期统计的债务中,包括银行贷款8.9亿元。2014年6月5日,温州市银行业协会召集中城集团的债权银行开协调会,当时参与的银行总共有24家。
       2014年12月22日,温州中城集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上,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了67位债权人申报的67笔债权及两笔劳动债权,共计3.8亿余元。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经法院裁定,中城集团最终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高达17亿元。
       一家曾经无比辉煌的建筑企业为何最终会无奈地宣布破产重整?
       1月23日,当法治周末记者就此问题致电中城集团时,该集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企业正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因此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不过,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中城集团2014年向法院提交的重整申请书中,已对企业重整给出了理由,即因房地产低迷、企业互保拖累以及银行“断供”,致使企业资金无法周转,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
       这其中,银行“断供”被外界认为是构成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最主要原因。

       银行贷款成企业命脉

       “所谓银行‘断供’,实际上就是银行对企业进行的抽贷、压贷等行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直言,中城集团的遭遇并非偶然,据他了解,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都受到银行“断供”的“威胁”,“因为银行贷款是掌握企业命脉的关键一环”。
       浙江宁波一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王洪(化名)对此深有体会,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称,一家企业进行经营,尤其是建筑企业,在运作中会涉及到雇人、施工、用料以及疏通等种种环节,而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资金的支持,“但企业的资金毕竟有限,因此向银行贷款就成了很多企业的‘必经之路’”。
       北京一家钢结构建筑企业的负责人王思洋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了企业贷款的另一个“心思”,那就是企业即便手上有些资金,也会采取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换取企业更大的发展。
       王思洋向法治周末记者举例称,比如企业现在手上有100万元的闲置资金可以用来投资,但如果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则可以用这300万元做更大的投资,剩余的100万元可以用来做其他短期投资或理财,得到的收益用来偿还每月银行贷款的利息,这样企业能得到更快的发展,手中的闲置资金也运用得恰到好处。
       王思洋告诉记者,前几年银行为了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贷款政策非常宽松,企业只要向银行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流水账单等证明后,就可以很容易地从银行贷到款。
       不过近两年,企业向银行贷款越来越难,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不仅不好贷,有时还会出现未到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银行认为企业经营出现了问题,要提前收回贷款的抽贷行为或续贷被银行拒绝等行为,都给企业发展带来了资金困境。
       北京市朝阳区一家银行的信贷经理郑杰也间接证实了王思洋的说法。他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近两年来,银行的确不断在收紧企业贷款政策,而前些年除了在年末银行因为要完成业绩指标考核等而不轻易放贷外,平时对企业放贷标准和贷款审核都比较宽松。
       “企业来贷款,大多是抵押贷款,银行在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证件后会依据企业规模、效益等具体情况来划定其可贷款的具体额度。”
       郑杰向记者坦言,前些年银行在审核方面有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时候即便企业提供的材料不全,银行也会放贷,“对于那些资产雄厚的大企业则更为宽松,有时甚至会主动找上门‘公关’送贷款,贷款也往往不遵守审慎原则,甚至出现超额贷款”。
       这也直接造成一些企业动起了其他“心思”。中国工程建设监理协会名誉会长黄如福就曾在2014中国城市建设发展峰会上透露,温州中城集团就曾以公司为平台,从银行贷款,再把贷到的资金以高利息贷给其他建筑企业,谋取差价。但借贷企业却未能及时还款,而此时银行又收紧银根,向中城集团催要贷款,最终导致问题的暴露。
       知名经济学者宋清辉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强调,银行在贷款标准和要求方面本来就有义务本着贷款的审慎原则,认真调查企业资质,而一些银行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不仅造成资金的大量流失,也是使企业最终走向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应负有一定责任,必要时应追究当事人的失职责任。

       期待新型银企关系

       与前些年的宽松贷款环境相比,如今银行开始大幅缩紧企业贷款。郑杰向记者透露,除了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银行放贷比较慎重外,对于企业申请的贷款数额,银行也会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比如企业申贷1000万元,可能银行最后只放贷500万元。
       宋清辉认为,银行放贷政策的改变主要与国家的经济大环境有关,前些年我国货币政策较为宽松,银行资金面宽裕,当时银行面临的是有钱贷不出去的难题;当前银行资金面紧张,信贷额度就收缩明显。
       郑杰从银行的角度分析指出,此前银行对一些企业大量放贷甚至超额放贷,导致在收贷时有些企业无力偿还。银行钱收不回,不良贷款增多,便采取了大规模的抽贷、压贷行为。
       但周德文表示,银行这种方式会导致很多需要资金支持的企业资金链断裂,出现资金供应难题,使不少企业面临破产危机。
       王思洋的企业现有银行贷款150万元,每月利息要还1万多元,虽然企业现在有能力可以偿还这笔贷款,但王思洋坦言“不敢还”。
       “一旦还款很可能难以续贷,而那时企业流动资金用于还贷后也所剩无几,公司后续业务难以持续,还不如保证现有贷款资金,每月支付利息,待到5年还款期限截止时再全部偿还。”王思洋透露,现在很多企业都是这样“打算”的。
       “银行抽贷、压贷,削弱了社会信用体系,使企业失去对银行的信心,以至于不敢还贷,这也最终导致了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形成恶性循环。”周德文强调,银行金融应该以信用为基础,当前这种银企关系是不利于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
       “银行与企业虽然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但从整体来说,仍然是一个利益共同体,银企之间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全面协作,尽快建立新型银企关系,这才是经济长久发展的保障。”周德文说。
       周德文认为,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是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信用契约关系,因此建立新型银企关系银行可从改进信贷服务着手,通过改善信贷服务,密切银企合作。
       “银行应转变信贷服务观念,银行向企业放贷,不仅是为了获取利息利益,更重要的应是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周德文建议,银行贷款应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同时在发放贷款时严格依照规定和企业实际审批情况发放适当贷款。
       同时应改进当前信贷员坐在办公室等企业上门申请贷款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比如银行相关人员可以经常深入企业,多了解企业资金与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家个人素质信誉等情况。对一些投资较大项目的放贷,银行可以全面向企业了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可持续性等,并持续了解企业投资运作情况,加强与企业沟通,适时调整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打破信息不对称,可以有效减少银行和企业的共同风险,达到双赢局面”。
       此外周德文提出,为防止出现企业不良贷款,银行更应加强后续资金用途监控,可以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的进度分期放贷,以防挪为它用。
       宋清辉则强调,银行支持企业不应是简单地向企业增加贷款,更不是冒着风险给企业贷款,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银行信贷服务。同时,对于一些产能过剩的行业、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也需要政府引导其有序退出,政府也应该赋予银行业选择的权利。
       “银行除了信贷服务实体企业以外,还应完善各项金融服务,比如为实体企业提供支付、结算、理财等多方面服务。”宋清辉也希望企业能在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银行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身的造血机制,才能应对可能的突发状况。
       周德文对此表示认同,作为企业不但要增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也应提高自我约束力,坚持诚实守信。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虚报资金需求额度,信贷资金到位后不要挪作他用,更应及时还贷。
       “只有企业与银行达成真诚合作,才能逐步建立良性关系,共同发展。”周德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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