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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疑云
作者:刘立民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3256  更新时间:2014/7/16 9:35:2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正在消失的成南岭煤矿地面建筑    刘立民  摄
原题:数亿元煤矿被人以8000万元接收
         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疑云

       据地方媒体报道,在2007年6月至8月间,时任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的金道铭曾两次来到蒲县,派人或亲自到马长江的北峪煤矿调研,并把市县领导召集到北峪煤矿开座谈会,为北峪煤矿和马长江本人增色不少。而此后以不到8000万元拿下成南岭煤矿的正是马长江为董事长的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治周末记者 刘立民发自山西临汾、太原
       说起郝鹏俊,很多人可能一时想不起是谁,但谈到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不少人记忆犹新。
       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间,山西蒲县煤炭局干部郝鹏俊作为反腐典型,曾受到广泛关注。
       生于1950年的郝鹏俊,曾任蒲县煤炭局局长,2005年因为某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咎辞职,本已赋闲,2006年又被任命为煤炭局党总支书记,因为只有一个党支部且有支部书记,实际无事可做,是个虚职。
       2008年9月17日,蒲县成南岭煤矿因“违规生产”受到查封,郝鹏俊夫妇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涉嫌严重违纪,一场追责风暴旋即开始。
       蒲县、临汾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合作,经过数月奋战,查抄没收与郝鹏俊夫妇、子女相关的银行账户资金1亿多元、房产30多(间)套,总案值达3亿多元,被称作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
       2010年8月,临汾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逃税、非法买卖爆炸物、挪用公款、贪污四项罪名判处郝鹏俊有期徒刑20年;以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其妻于香婷有期徒刑13年;对成南岭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于香婷的弟弟于小红也以相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从案发至终审,郝鹏俊案引起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和评论几乎一边倒地在谴责“小官大贪”,然而就在蒲县法院庭审结束时,郝鹏俊语出惊人,反映事出有因,即时任县委书记乔建军向他索要5000万元。此话虽被审判长打断,仍掀起轩然大波,此后临汾市纪委以“乔那个时间段在下乡、不属实”作了澄清。
       如今,将近4年过去,郝鹏俊夫妇及于小红早已开始服刑,而乔建军在2011年上调临汾市政府,旋即升任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郝鹏俊案看似尘埃落定。
       然而,就在今年山西“大老虎”金道铭落马不久,记者接到“价值6亿的涉案煤矿9000万元处置给金道铭关系人”的投诉,于是赴山西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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