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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阴徐溜镇政府被指骗局招商
作者:刘立民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362  更新时间:2014/2/26 13:06:0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我就欺骗你,怎么了?”

       2012年9月,徐溜镇政府将健康路以南的80亩地出售给当地人高某,合同第4条中明确规定,镇政府在三年内不得将健康路以南的土地出售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高某得到土地后也开始搞小产权房建设,这对和益置业造成了冲击,镇政府率先违约的行为尽管使屠仁华如鲠在喉,但他也不敢说什么,“从第一笔资金汇入镇政府账户那天起,我就学会了低声下气、逆来顺受。”屠仁华说。
       据屠仁华计算,占地拆迁补偿款应该在1300万元左右,剩下的500万元镇政府应当退回,然而,镇政府不但没退,2012年7月又借去100万元,写明期限1个月,却至今未还,如此才有了本文开头屠仁华向书记讨债的一幕。
       当年11月,小产权房屋的建设被上级政府全面叫停,屠仁华只得卸下塔吊,等待镇政府协调挂牌旧民居拆迁后的180亩土地。
       屠仁华告诉记者,在600多亩整个项目地块中,只有这180亩能挂牌拍卖,如果镇政府帮他中标该地块,可以合法地建商品房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2013年下半年,徐溜镇党委书记朱崇锎多次找我谈,让我把180亩土地中处于最好地段的100亩左右转让他人,价格为每亩10万元”,屠仁华说,这块地利用价值最高,拆迁补偿、安置等征地成本每亩超过20万元,怎能同意被别人拿去?但他又不敢不给书记面子,只好说如果价格合适,可以转让。
       2014年1月8日下午,在镇政府会议室,屠仁华与朱崇锎就合同履行情况产生了一些争论,在谈到转让土地时,屠明确表态要转就整个项目整体转出,不单独转一块。
       从屠仁华提供的录音资料中,记者听到双方语气倒也平和,但当屠说出“不同意挖一块走”时,另一方语出惊人:“那老屠你就准备所有资金被没收、罚没、人都被抓走,就这三条,(因为)你是违法用地”。
       屠仁华说:“违法用地也是和你们政府签的合同。”
       另一人:“我的合同无效。”
       屠仁华:“你政府领导明知合同无效,怎么还跟我们不懂法的人签,那等于是欺骗我嘛。”

       胳膊扭不过大腿

       “这路是我修的,新民居是我建的——”2014年2月20日,在徐溜镇,屠仁华把他们建设的工程一一指给记者看。
       工地位于镇南新205国道和老205国道之间,去淮安市区方向要从此经过。在南段,排列着簇新的双层联排小院,红顶白墙。和益置业一位项目负责人介绍说:“一期的72户新民居已全部入住,后面的二期72户即将结顶,尽管是无偿造给村民居住,我们也是高标准,全商混结构,质量过硬。”
       项目工地北部,是新建的镇中心小学,以及30多栋别墅和停建的商住楼房。屠仁华说,建小产权房总共才占地十几亩,而学校占地超过50亩,都是他们征来的土地,政府答应退还部分征地费用,至今分文未退。
       令屠仁华懊恼的是,他最终没能拗得过镇领导,2014年1月21日,原民居180亩中的104.69亩土地挂牌拍卖,被淮安东宸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东宸置业)以3970万元摘牌。屠仁华觉得很冤,为这个项目投入了太多的心血和资金,弄得有模有样了,最后硬生生被别人挖了去,而这块土地的前期费用都是自己支付的,直到今天还在支付未入住村民的过渡费。
       屠仁华表示,从谈项目合作开始,接触最多的就是镇党委书记朱崇锎,很多事情都是书记拍板,他曾经被朱书记最初的热情感动,也为政府以他公司名字命名的“和益大道”感到自豪。他总是顺着书记,就在2013年的5月,为了配合镇政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还投资建起一家工厂,“但现在细细回想起来,我越来越感觉自己受骗了”。
       记者在徐溜镇采访期间,曾听到镇政府不止一位工作人员为屠仁华鸣不平,“我们有愧于屠老板,小产权房国家不让建,大产权房土地被夺走,他为徐溜作出这么大贡献,却无路可走。”表示对朱书记的做法不理解。
       针对合同中“因土地问题不能完成项目,镇政府赔付直接损失”的条款,记者向政府工作人员求证。
       “赔什么赔?镇政府一年可用的财政收入只有八九百万元,而必须支出的工资、低保等项超过1000万元。”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徐溜镇的经济状况朱崇锎最清楚,卖给高某的80亩地,就是因为借款还不上才以地抵债,合同不这么写无人敢投资,其实根本无法兑现。
       也有人说,作为基层政府的一把手,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都在他身上,如招商任务、经济指标等,有时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手段。
       2月21日上午,在徐溜镇政府,法治周末记者见到党委书记朱崇锎,朱书记表示,必须通过淮阴区委宣传部才能接受采访。而记者来到淮阴区委后,朱崇锎却派镇人大主席张飞出面回答问题。
       “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我也不清楚,要咨询律师才知道。”张飞说,镇政府有厂房等固定资产,可兑现赔付条款,至于如何保证投资方中标土地,可能是措辞问题,也可能就是合同不合法的问题所在。
       “作为政府和官员,起码应该是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守护者。”北京律师刘亚军看过“合同”后告诉记者,通篇找不到一条合法之处,政府明知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和能力却妄加承诺,有欺诈之嫌,这样骗来的政绩也不光彩。
       对于屠仁华提供录音所涉及的内容,张飞表示朱书记不可能说出那样的话,即使说了也是屠仁华激的,记者曾放录音给熟悉朱崇锎的人士听,他们确认那个声音就是朱崇锎的。
       至于为什么要挖出一块土地卖给他人?张飞的解释是,和益置业没钱了,项目推动不下去,政府不能看着停在那里,所以卖给更有实力的开发商。
       张飞的说法是否可靠?一份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使记者陷入迷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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